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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得加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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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九章 得加钱! (第3/3页)

同时心中都在暗骂内鬼,想钱想疯了,这种事都敢干的啊?

    休息间内。

    “陈先生,夏女士,请容许我再次向你们致以诚挚的歉意。”

    店长在休息间又向二人深深鞠了一躬,再次道歉。

    然后她深思熟虑一番后,给出了赔偿方案。

    “虽然我们不希望这种事发生,但事情发生了就是我们的责任,我们绝不推辞。”

    “按照消费者权益法,假一赔三,我们将退还您84000元的损失,并赔偿您84000*3,也就是25.2万元。”

    “最后为了弥补给您带来不好的购物体验,我们店给您赔偿20万元精神损失费,希望这件事就止于店里。”

    店长将她的想法说了出来,看向陈末和夏诗情二人:“不知二位觉得如何?”

    她目光主要还是在陈末身上,因为这个包是陈末买的。

    夏诗情眨了眨眼眸,没有说话。

    买到假货的是陈末,她没资格发表意见,一切都由陈末做主。

    闻言,陈末摸了摸下巴,认真思索了一下。

    这店长的态度他还是挺满意的,没有推脱没有狡辩。

    他能看到对方的诚意,是想认真解决这件事的。

    那他自然也不会咄咄逼人,狮子大开口之类的。

    但该要的还是得要的,他又不是圣母,你态度好道个歉就完事了?

    那是不可能的事。

    给出的赔偿方案也还不错,最基本的假一赔三不用说,还另外给了20万的精神损失费。

    “什么精神损失费,就是封口费。”

    陈末心中笑了笑,他清楚这个所谓的精神损失费真正意思是什么。

    要不然对方也不会在后面加一句,希望这件事止于店里了。

    就是希望他拿了这笔钱之后,就不要在外面宣传这件事。

    但是,这个方案不能对方说什么就是什么,都是需要谈的。

    他相信对方绝对还有预算,等着他去谈。

    先开一个稍微低一点的价,然后等对方往上加。

    最终己方的预算与对方的要求达成一致,谈判完成。

    都是老套路了。

    “我觉得这种恶劣的事件,公众有知道的权利。”

    陈末没有说钱的事,只是随意的说了一句。

    他没有提钱的事。

    但这句话的意思在店长听来就三个大字。

    得加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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