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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妹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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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94章 妹夫 (第3/3页)

说案子吧。”

    林知夏不露痕迹地看了江成一眼。

    当初任县令时,掌管户籍的同僚知道她有个妹妹,经常会问起。

    当时定远县还有个规定,女子年二十不嫁者,要交双倍户税,一个地方未婚女子多了,会影响当地的政绩。

    是以,负责户籍相关的官员,会亲自登门“催婚”。

    林知夏当时身为县令,为免过多人关注到这个问题,暴露身份,便找到了好友明灵均。

    彼时明灵均已经入道,断了俗念。

    明家也只剩他一人,他念及少年时林家对他的照顾,答应同她假成亲。

    左不过是在户籍上加个名字。

    林知夏当时的打算是,等找到哥哥,两人再写一份和离文书,没想到这官一当就是五年。

    她与明灵均也四年未见了。

    宋大递过来一份卷宗,这是大理寺留存的明府灭门惨案的记录。

    那是太兴元年,陛下刚登基不久。

    溪康县衙接到百姓报案,明家一家三口均被害,明灵均被发现晕死在床底。

    明父明母均是被人活活打死的,而明灵均的姐姐最惨。

    她是被人凌辱后才杀害的,尸体被人发现的时候,未着寸缕,身上全是伤痕。

    案发时她已经和同村的周青定下婚事,婚期就定在两个月后。

    江成看到,卷宗上只记录了死者的死因,现场的勘查,还有邻居的口供,一样没有。

    “当时衙门是怎么说的?”

    “衙门说是流匪作案,他们没办法。其实他们都见过凶手,只是不敢查。”

    林知夏知道这个事,但她没想到,凶手是赵弘。

    当年,明灵均才十三岁,出事后,一直住在林家。

    直到两年后,明灵均依旧走不出那阴影,在偶遇一个老道士之后,踏上了修行之路。

    当时的林知夏也只是个孩子。

    明灵均说完,从怀里掏出一个白玉环:“这是案发时,我姐姐从凶手身上拽下来的。”

    “你没有交给官府吗?”

    江成率先接了过去。

    “我给了,这是案发三个月后,衙门捕头还给我的,他说,他没有办法惩治凶手,这东西放在我手里,未来说不定会派上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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