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你可真是个天才! (第3/3页)
个国家的罩门了。”
“我就知道,我第一天来这里的时候就知道,这个国家上上下下都不正常。”
“别抱怨了,至少我拿钱办事。”
“就像那些警察一样?”
“我刚刚说什么来着,你已经发现这个国家的罩门了!”
“给!拿着!”卢卡气的抓起一沓美元塞到他怀里,“老兄,去搞定他们!我想一周后带着东西安全的离开印度,没问题吧?”
“No Problem!”
...
不知为何,一进入十月,孟买的时间就会过得特别快。或许是因为气温凉爽了一些,人们开始享受孟买作为大都市带来的好处。
而一旦陷入这种舒适的享乐状态,时间就会变得不那么引人注意,然后偷偷溜走。
作为本地人,罗恩已经能披上外套,并无视天上的太阳走在大街上。
“妮娅,这套镯子怎么样?”
“巴巴,太大了,还是换小一点的吧。”
“我喜欢大的!”
今天罗恩陪着妮娅来集市,实现他当初许下的诺言,在年底前为她换一套黄金首饰。
扎维里集市是孟买历史最悠久的珠宝市场,这里有传承数代的金匠手艺人。他们打造的首饰美轮美奂,叫人叹为观止。
印度有句俗语叫,首饰是女人生活的一半。
一个家庭即使穷到住人行道,女主人的身上也必定有两件贴身收藏的饰品,哪怕是黄铜质地打造而成。
妮娅虽然嘴上说着太大,但一双扑灵灵的大眼睛,控制不住的往罗恩手里瞄。
印度的镯子不是细细的一根,而是很宽的一捆,但它们并不重。因为金匠在上面雕刻了无数的镂空花纹,眼睛细看像一层薄薄的渔网。
罗恩拿起镯子在妮娅手腕上比划了一下,随后就果断的开始和老板讨价还价。在经过了一番血腥的厮杀后,他以六千卢比买走了这套首饰。
现在的金价大概200美元一盎司,在印度这里就更便宜了,加上人工也不值钱。花六千卢比买这么大、这么精美的镯子,不亏。
“呐,我兑现了自己的诺言,那妮娅你呢?”
“什么?”正美滋滋陷入幻想的妮娅,抬起迷糊的小脸。
“我到现在都没见你穿过裙子。”
刷,妮娅白嫩的脸,瞬间蒙上了一层粉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