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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芬格尔:不是,哥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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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四章 芬格尔:不是,哥们? (第3/3页)

鞋垫,从里面掏出两块银色的硬币。

    “.学弟,别这样,我请客。”

    two dollar,two dollar。

    芬格尔,二十七岁。

    在人生的第二十七年——第一次请了男人吃饭。

    两人为了等车而准备在火车站过一夜,反正都是身强体壮的年轻人,哪怕是奔三的芬格尔师兄其实也有一身颇具魄力的腱子肉。

    两人各怀鬼胎地躺下。

    电流推动无法检测出肌肉密度之类的东西,不然他就会发现自己在夜之城通过【芯片】和生死训练锻炼出的【肉体】数值可是远远低于这个废柴师兄。

    但是,他的【电流推动】,也能够看见明显的问题。

    比如说,当他扫过夜之城的雇佣兵时,他大概率能够用这种方式判断出对方携带的义体数量。

    而在他扫描芬格尔的瞬间,他本来只是打算用这样的方式来测试一下对方有没有携带武器。

    然而.

    他扫描到了。

    【对他用义眼进行了二次扫描,结果却发现了比信息窗口更奇怪的东西。】

    那是在芬格尔的脑后.

    被那邋遢的棕色长发遮盖住的.

    【脑机接口】

    以及其延伸到脑内的.

    【额皮质】

    【操作系统】

    这个男人身上,有自己所从未见过的【义体】?!

    果然。

    和自己想的一样,龙族世界和赛博朋克有所联系。

    路明非对芬格尔的身份已经有所猜测。

    从陈墨瞳那边解开了‘卡塞尔学院个个都是妖魔鬼怪’的迷信,又得到了‘诺玛’是人工智能的信息,自那之后,路明非就有个疑惑。

    那就是——那个把自己斩于马下的【炎之斩牛人】到底是谁?

    要知道,诺玛是网络之神,而即便诺玛只使用百分之十不到的算力,全世界也应该只有路明非这种掌握【电流推动】的怪物能够与之相提并论。

    而想要抵达路明非的层次,甚至在网络空间将路明非击溃,那就必然是人类之中的‘天才’,不对,是天才中的天才,打破一切常理的存在。

    这么厉害的高手,学员守夜人论坛内完全没有提到的迹象。

    尝试对学员名单进行大规模排查,也没有得出结果。

    而芬格尔作为被路鸣泽标记的重要人物,他的介绍面板之中有一个相当显眼的介绍。

    ‘计算机天才’。

    首先排除什么c语言高手这样的玩梗。

    能够被路鸣泽认定的天才.再加上忽然迟到的卡塞尔班车,以及莫名其妙刚好出现在火车站的芬格尔怎么看都是内有隐情。

    路明非虽然觉得自己和芬格尔臭味相投,但却在心中升起了警惕。

    但是

    【真的会做的这么明目张胆吗?】

    还是说.

    【他,故意的?】

    而另一边————

    (啊被发现了啊.)

    用粗壮的手臂当做枕头枕在脑袋下方,芬格尔的双眼被发丝遮盖,而嘴角则浅浅向上弯起。

    那么

    你会怎么做呢,路明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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