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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艾蒂安伯爵的忠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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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二章 艾蒂安伯爵的忠告(下) (第2/3页)

番,才知道,原来当初阿马里克一世并不是在集市上,或是在城堡里遇见塞萨尔,把他从以撒奴隶商人的手中买下来的。

    那时候,以撒奴隶商人选中了犹大山地的一处山丘,预备在那里阉割一批孩子,好卖到异教徒的王庭中做宦官,阿马里克一世的狩猎队伍正穿过两座山丘之间——塞萨尔,当时他还只是个无名的奴隶,奄奄一息,发着高热,居然能够趁着奴隶商人与守卫匍匐在地,向国王表示敬意与臣服的时候,一跃而起,跳过了那些低垂的头颅,滚落在了阿马里克一世的马蹄前。

    艾蒂安伯爵也是骑士,狩猎更是家产便饭,当然知道狩猎就等于一场小型比武或是征战,国王的马队更是戒备森严,训练有素,塞萨尔居然没有被马蹄踏死,也没有被扈从打死——这才有了阿马里克一世将他从以撒商人那里赎了出来的事情……虽然阿马里克一世也有自己的私心,但也不是每个以撒商人的奴隶都能令他动容的。

    据说他忘记了很多东西,自己的出身,家族和信仰,但他依然能够读写拉丁文,数数,计算,杰拉德的一个院长非常喜欢他,几乎不愿意把他交还国王。

    他来到圣十字堡,就遭到了王子原先那些仆人的排挤,陷害甚至刺杀,这种事情也不少见——底层人的倾轧只会比上层人更直接残酷,他不但没有上当,还反过来杀了两个仆人,其中一个还是被他掷入厕所的甬道杀死的,那两个仆人还都已经成年了,一个更是高大肥胖……

    他和的黎波里伯爵的儿子大卫比武,也赢了。

    鲍德温王子得了这么一个同伴,更是又欢喜,又珍惜,没几天就把他当做一个公爵之子对待——伯爵也看到了,如果说和王子同住同食同行,还能说是在看重一个侍从。鲍德温将金十字架与黑貂皮都让他穿戴在身上,就是把他看做了一个与自己同一阶级的人。

    更叫伯爵惊讶的是,亚农西亚四处探问后得到的评价——从洗衣妇到帮工,从侍从到骑士,再从骑士到修士,除了那些对他心生嫉妒或是性情顽固的家伙之外,居然都是一色儿的褒奖,就算是厌恶他的前者,你要他们说,王子的新侍从有什么不好的地方,他们也说不出来。

    还有那“小圣人”名号的由来——他又何止打扫了那最神圣的所在呢,因为他的善行,被清除的还有人们心中的污秽。

    自打那次声势浩大的游行之后,虽然圣墓大教堂的修士们还在收取朝拜与瞻仰的费用,但每个月也有三天,他们会让朝圣者推举出一个最有德行或是最需要得到赦免的人进入圣墓大教堂,这个人是可以豁免一切花销的。

    就连那些胆大包天,在圣城中作恶的人——他们可是连帽子上缀着贝壳(圣雅各的象征)的朝圣者都敢打劫的——也会有意识地避开“小圣人”走过的那条路。

    能够达成这点,只是宽赦了一个女人以及襁褓中婴儿罪过的事迹是远远不够的,伯爵听说,他将所有来自于爵爷与贵女们的赏赐全都捐赠给了穷人,只留了一张据说在圣墓上披过的白羊毛布,把它献给了自己的主人鲍德温王子。

    这是来自于阿马里克一世的授意,还是他的自发行为?在艾蒂安伯爵旁敲侧击过几位阿马里克一世身边的侍从后,他认为是后者,因为就在这之后的几天,阿马里克一世对儿子的这个侍从一直很冷淡。

    没人能计算得出当时被塞萨尔拿出去捐献给穷人的珠宝,衣服总共价值多少,但伯爵也曾经历过几次弥撒后的大游行,当那些修士,骑士赤裸着上身,锁着脚镣,无比狠毒地鞭挞自己,将这具臭皮囊打得鲜血淋漓,一阵阵抽搐之后,那些贵人们也会抛下身上的首饰,斗篷或是丝巾。

    就某位骑士夸耀的,单一枚戒指也值五十枚金币……

    那时候艾蒂安伯爵依然不信世上有这样的好人,他认为,要么是因为塞萨尔年纪太小,不懂得这些东西的价值,要么就是他所求甚大,他所求什么呢?站在伯爵的角度,除了离开一个罪孽满身的麻风病人,还能有什么?!

    这并不值得诟病,无论是他答应做王子的侍从,又或是想要离开,也不过是一个凡人在面临巨大的威胁时做出的自救行为罢了,何况他也确实帮助了很多穷人,单就为了这点,伯爵就愿意拿出阿马里克一世欠他的这份人情,把他赎出去。

    “你可能有点不太明白,”同样是为了那些受了这孩子恩惠的穷人,伯爵耐心地劝说道:“你涉世未深,一个王子侍从的名号确实很有吸引力,但你侍奉的是一个麻风病人,不说他会不会将罪孽传到你身上……”

    他停顿了一下,观察了一下塞萨尔的手臂,脸,确定他并没有染病:“也许有那么一天,也许没有,但他也是活不过三十岁的,他也不可能有后代,阿马里克一世也会有一个新妻,他比我还小,完全可能再有一个儿子,到那时,就连你的主人也算不了什么,你又能有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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