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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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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孝道 (第2/3页)

明堂以配上帝〔文王,周公之父。明堂,天子布政之宫。上帝者,天之别名〕。

    是以四海之内,各以其职来祭〔周公行孝朝,越裳重译来贡,是得万国之欢心也〕。夫圣人之德,又何以加于孝乎〔孝悌之至,通于神明,岂圣人所能加〕?

    圣人因严以教敬,因亲以教爱〔因人尊严其父,教之为敬,因亲近于其父,教之为爱。顺人情也〕。圣人之教不肃而成〔圣人因人情而教民,民皆乐之,故不肃而成也〕,其政不严而治〔其身正,不令而行,故不严而治〕,其所因者本也〔本,谓孝也〕。

    父子之道,天性也〔性,常也〕,君臣之义也〔君臣非有天性,但义合耳〕。父母生之,续莫大焉〔父母生子,骨肉连属,复何加焉〕。君亲临之,厚莫重焉〔君亲择贤,显之以爵,宠之以禄,厚之至也〕。

    故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谓之悖德〔人不能爱其亲,而爱他人亲者,谓之悖德〕;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者,谓之悖礼〔不能敬其亲,而敬他人之亲者,谓之悖礼也〕。以顺则逆〔以悖为顺,则逆乱之道也〕,民无则焉〔则,法〕。不在于善,而皆在于凶德〔恶人不能以礼为善,乃化为恶,若桀、纣是也〕,虽得之,君子所不贵〔不以其道,故君子不贵〕。

    君子则不然,言思可道〔君子不为逆乱之道,言中诗书,故可传道也〕,行思可乐〔动中规矩,故可乐也〕,德义可尊〔可尊,法也〕,作事可法〔可法,则也〕,容止可观〔威仪中礼,故可观〕,进退可度〔难进而尽忠,易退而补过〕,以临其民。是以其民畏而爱之〔畏其刑罚,爱其德义〕,则而象之,故能成其德教,而行其政令。《诗》云:‘淑人君子,其仪不忒’〔淑,善也。忒,差也。善人君子威仪不差,可法则也〕。”

    《孝经》治要

    子曰:“孝子之事亲,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乐,竭欢心以事其亲〕,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五者备矣,然后能事亲。事亲者,居上不骄〔虽尊为君,而不骄也〕,为下不乱〔为人臣下,不敢为乱也〕,在丑不争〔丑,类也,以为善不忿争〕。

    居上而骄则亡〔富贵不以其道,是以取亡也〕,为下而乱则刑〔为人臣下好作乱,则刑罚及其身〕,在丑而争则兵〔朋友中好为忿争者,惟兵刃之道〕。三者不除,虽日用三牲之养,犹为不孝〔夫爱亲者,不敢恶于人之亲,今反骄乱分争,虽日致三牲之养,岂得为孝子〕?”

    《礼记》治要·文王世子

    文王之为世子,朝于王季日三。鸡初鸣而起,衣服至于寝门外,问内竖之御者曰:“今日安否何如〔内竖,小臣之属,掌外内之通令者。御,如今小吏直日也〕?”

    内竖曰:“安!”文王乃喜。及日中又至,亦如之。及暮又至,亦如之。其有不安节,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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