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回 矿山矿灯照暗影 矿工妻子失踪案下 (第3/3页)
不安,眼神闪烁,狡辩的声音也越来越弱。
就在这时,钱富贵突然发难,他买通了公堂上的一名衙役,企图让其销毁证据。
关键时刻,李大力再次挺身而出,他凭借敏捷的身手,制服了那名衙役,阻止了证据被销毁。
李大力这一行为,让在场众人都对他刮目相看。
主审官员见状,重重地拍了下惊堂木,严肃说道:“公堂之上,岂容尔等放肆!今证据确凿,钱富贵,你还敢狡辩?”
说罢,便详细列举钱富贵的罪行,依据《大清律例》中关于非法拘禁、危害他人生命安全等条款,对案件进行剖析。
原来,在乾隆年间,虽矿业繁荣,但对矿山管理及人员安全保障有明确法律规定,钱富贵的行为严重触犯了这些律条。
钱富贵见大势已去,瘫倒在地,承认了自己的罪行:“大人,我错了。我确实是为了掩盖矿山的安全隐患,防止林氏告发,才让周福将她关起来。我一时糊涂,犯下大错,求大人从轻发落!”
清朝的司法程序虽繁琐,各级官员需层层审核案件,但在如此确凿的证据面前,也不得不依法审判。
经过一番审理,主审官员最终宣判:“钱富贵,为一己私利,罔顾他人生命安全,非法拘禁林氏,其行为恶劣,触犯大清律法。现判钱富贵入狱服刑,没收部分财产,用于改善矿山安全设施及补偿受害者。周福作为帮凶,同样依法惩处。”
听到判决,赵虎和林氏相拥而泣。
这泪水里,有历经磨难后的解脱,有对正义得以伸张的欣慰。
他们知道,这段痛苦的经历终于画上了**,而他们的生活,也将迎来新的开始。
经此一役,矿山的矿工们在赵虎和李大力的带动下,开始团结起来,共同要求改善工作环境,维护自身权益。
而李大力凭借高强的武艺和正直的品格,成为了矿工们的主心骨。
林氏也在这场变故中逐渐成长,她不再只是依附于赵虎的柔弱女子。
她利用自己在女红方面的技艺,组织矿山上的女工们成立了一个小作坊,制作绣品售卖,不仅增加了收入,还让女工们有了自己的事业。
闲暇时,她还会跟着李大力学习一些防身之术,为自己和姐妹们的安全增添一份保障 ,在这个男尊女卑的社会中,努力为自己和其他女性争取更多的尊严和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