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地仙和淮西的骡子 (第2/3页)
了?”
淮西镇是个已经覆灭了整整六十年的藩镇。
但它至今仍然很有名,因为淮西镇割据抗衡朝廷也有接近六十年时间。
最嚣张的时候,朝廷发兵十六道讨伐淮西,依然被它打得丧旅而退。
最后宪宗皇帝中兴,仍然是发兵十六道,举天下之兵,苦战三年,才成功将淮西削藩,其间也经历了数次惨败。
因此淮西虽败,当地人仍然相当骄傲,声称“淮西兵精,甲于天下”!
淮西军还有个特点,他们那地方没什么战马,骑着骡子打仗,就往往将朝廷的精骑打得大败。
“看起来,王盟主这次败得不大冤。”朱温评价道。
“因为淮西精卒战力不减当年?”林言问道。
朱温摇头道:“不止这个问题。咱们为什么只考虑到焰帅的军队可能从北汴河顺流而下?因为安史之乱后,朝廷马政败坏,如今不光咱们义军缺马,官军也相当缺马。”
霍存插话道:“所以咱们当然会低估敌人来的速度。”
朱温道:“因为算漏了淮西那群骡子。颍州离淮西很近,当然可以将蛰伏了六十年的那群骡子给弄过来。”
整整六十年过去了,淮西兵肯定不是当年的淮西兵,骡子也不是当年的骡子。
都已经更迭了不知道多少代了。
但朱温看着眼前这群进退有方,战斗起来从容自若的骡子骑兵,不得不承认一个问题。
“看起来,比起地仙,更难对付的是骡子。”
说话间,一个披着破烂道袍,浑身长着绿毛,散发出扑鼻腐臭味的地仙摇摇晃晃,向着朱温猛扑过来。
朱温于马上宝刀猛劈,一记红光扫过,发出一声钝响,削中了它的颈项,剩下半搭子皮肉连着脑袋。
那地仙头颅垂下之后一副懵然神情,继续往前行走,被朱温补上一刀,彻底砍断了脖颈,脑袋轰然坠地,身躯犹自向朱温扑过来,但被朱温拨马躲过,失去头颅的身子很快仆跌于地,再没有了声息。
“地仙这东西,看起来很吓人。”朱温戟指指向战场上那群被稀稀拉拉的几十个绿毛地仙吓得到处乱窜的王仙芝部义军:“但是毕竟笨拙了些,威胁还是不如骡子。”
“而且,人死了就是死了,大抵是不能变成地仙的。”朱温戟指指着方才自地仙脖颈断口喷到地面上的血迹:“我推测,御尸门世代相传的御尸之术,是让活人服下某种秘药,变成这样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
他叹息一声:“实在是没人性极了。”
霍存蹙额沉思:“骡子是公驴和母马生的,而黑驴蹄子据说可以对付地仙。”
他猛然击掌,显得恍然大悟:“老大,我明白了。难怪骡子比地仙更厉害!”
“讲得很好。”朱温显得极是赞赏这个少年的思路:“另外,我记得你说过,想做一个骑将。”
“身为骑将,捉生是相当重要的艺业。小子,你过去,连人带骡擒一个淮西骑兵回来,休要丢我朱温部下的人!”
“领军令!”
霍存一策马,飞骑驰突而出,扑向一名淮西骡骑。
对方正持槊追杀王仙芝军败卒,见霍存驰马而至,急挂槊腰间,引弓疾射,却被霍存一个镫里藏身,避开利箭,一眨眼就到了近处。
那骑士只得又以长槊劈头盖脸向霍存刺下来。霍存却将左手皮盾一抬,便架住了仓促发力的槊杆,座下健马须臾迫近到骑士面前,一刀斫向骑士当胸。
骑士只能仰身躲避,却哪里快得过马刀,厚实的刀背铿地一声拍在骑士护心镜上,打得火星飞溅,骑士呀地一声惊叫,失足落马。
霍存大笑一声,舒臂将此人从半空中捉过来,如提童稚,左手夺了缰绳,将那呆呆愣在当场的骡子也给牵住,曳回阵中。
“这与二哥同名的小子做过马贼,马上功夫倒是我也及不得。”朱温对秦彦、林言等诸将夸耀道。
朱存则仍是在一边仿佛事不关己地憨笑着。当初兄弟二人收伏铜山群寇时,霍存因斫伤了朱温手臂,差点被发怒的朱温当场处决,还是自己慧眼识才,将这个有骑将天赋的少年保了下来。但这样事情,又何必与人多说?
“禀营将,霍存不辱使命,捉得敌骑来献!”霍存微微带着气喘,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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