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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6章 MONEY是自由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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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46章 MONEY是自由的前提 (第2/3页)

也思索了一下。常宝已死,户籍资料显示他的直系亲属中父母已死,没有配偶或子女。至目前多年,没有其它亲戚要求申领过他的遗物。他们甚至都未曾现身收殓其尸体。尸体还是自己带着人用公费给火化的。

    现在找到了常宝的遗物,如果无人认领的话,用于给被他侵害者作为民事赔偿,法律上其实是支持的。

    “这样吧,你去写一份民事赔偿申请,我跟物证科的魏科长研究一下,向领导报告后再做决定。”他说。

    水生大喜,这话一听就有门。

    “另外,加个聊天好友吧。”陆行舟说,“你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问我。”

    其实他现在还没有放弃争取这个青年人加入“天庭”组织的想法。有了直接的联系方式,再徐徐图之也是可以的。

    逆水行舟:逆水行舟加您为好友。

    水生点击了通过验证。

    “另外还有个事,常宝的一辆越野车,无牌证的,被我从废车场捞了回来,还大修过,花了不少钱。就是开过来停在园林路上的那辆蓝色的。它原来就没有挂在常宝名下。现在已经上了临时牌,记在了我的名下。”水生说,“我想,它现在不用做物证吧。我现在缺个交通工具。”

    看他如此恳切,也想着先给他点甜头,陆行舟同意了。

    真的不能给他留下一个大队过于抠门的印象,这样不利于以后工作的开展。

    第二天专案组工作继续开展。上午水生把申请民意赔偿的表格递给了专案组。经过研究并向大队报告得到同意,常宝的物品,除了对案件调查有用的手机、银行卡、证件之类的东西外,20万元的现金、那把不知道什么材质的短棍和两把异铁匕首,都给了水生。三件武器在异能者商店或市场上可以换一大笔钱。

    对于这个结果,水生先生表示非常满意。他回头就将钱存入银行,通过电子转账的方式,给了文克庭、文克兰、朱福贵、王向东每人5万。

    转账附言:梅山收益的分成。

    办完这事之后,他心中才算放下了一件事。

    稍顷,他就收到了各人在群里发来的消息。

    他大家建立了一个“梅山水神小队”的群,五个人都在群中。

    烈火芝兰(文克兰):谢谢水生哥!这些钱顶我在停车场干半年的!

    福贵要发达(朱福贵):才十几天赚了这么多!

    王向东:收到。

    文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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