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章 炸裂文章【全文较长,介意勿定】 (第2/3页)
亲身上拱了七八分钟,是他最牛逼的一回。
他要去自由的天地里施展才华了。
他带着母亲辛辛苦苦攒下的3000块钱出门,精神焕发,气势昂扬。
5个月后,灰溜溜的回来。
这中间,乃至之后,都有很多细节我不清楚,我只是忽然察觉到,他的身上开始压抑着一种什么东西。
吵架和打架开始变得越来越频繁。
很多时候,当方同辉借着酒劲把母亲掀翻之后,都会按在身下狠操一顿,我不想用这个字,像是随意处置一件物品,但我找不出来相近的意思去替代。
而且,狠归狠,时间却越来越短了。
4.自由万岁
再后来,方同辉通过一个什么大哥发了一笔横财,路子好像和南韩有关系。
那是我过得最舒服也最凄凉的一个春节。
舒服是因为我终于有肉吃了,凄凉则是因为母亲病倒了,而方同辉不在家,他和一个歌舞厅里的妓女搞得热火朝天。
他应该是极快乐的,因为当我冲进去寻他的时候,亲眼看到他把脑袋埋在那个妓女雪白硕大的柰子里,放浪形骸,醉眼朦胧。
他大约是在说:“还是你得劲儿,比我家里那个黄脸婆得劲儿一万倍!”
我当然没有听到,那是我后来根据当时的画面脑补出来的。
我在脑海里一遍遍的勾勒他的表情,他的淫笑,他翕动的油腻嘴唇,以及,当我把酒瓶子甩过去砸在他头上之后,他的愕然与愤怒。
细想想,那时我就挺虎了,我真的想过要把断茬插进他的脖子里。
当然我没有,我只是很委屈的吼道:“我妈都要死了,你还有脸在外面玩?!”
自那之后,我妈真的开始向死亡滑落。
慢慢的,悄悄的,静静的,是滑落而不是坠落。
因为他大部分时间不管不顾,而我既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也缺乏改变的能力。
有时候,当他愿意说谎哄一哄我们时,我甚至感觉挺好的,不回家就不回家吧,我妈终于不用挨打了。
至于方同辉和那个大胸妓女搞在一起的事,只要他不从家里拿钱,我就不在乎。
后来有一次我在街上碰到了那个妓女,她看到我时忽然一愣,紧接着,眼神有些瑟缩和闪躲,撇向一旁。
我从她身旁经过,没准备搭理她,她却忽然从兜里抓出一大把钱,匆匆往我手里一塞,低声道:“别怪姨,我也只是生活,我也有个女儿要养……”
我没接她的钱,任由那把钱洒落,只是冷冷回望。
那时我母亲已经去世了,方同辉也去了韩国,我不缺钱了,缺的时候也能靠拳头打出来。
她杵在那里,垂着头不敢看我,手足无措。
“怕我拿你女儿撒气?”我轻声问。
她整个人忽然就应激了,我能看清楚她每一根肌肉都在同一个瞬间紧绷起来,露在外面的小臂上泛起密密麻麻的鸡皮疙瘩,指甲深深抠在肉里,指节和我妈一样泛着青白。
但她并没有冲我发火,只是恐惧而又无助的看着我,像是在哀求我别那么做。
我心里堵得慌,弯腰捡起一张十元纸币,揣到口袋里,从她身旁走过。
“没怪过你。”
我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想的。
那时的我已经深刻理解了方同辉在彻底离开前留下的那句话:“我只是想去追求自由而已,有什么错?!”
是的,抛妻弃子的自由,没有错。
……
5.对与错
方同辉的新魔怔,大抵上是诞生于那笔横财。
一夜爆发之后的他,重新找回了自信。
“在深圳的失败不是我的错,是世界给我的自由仍然不够!”
“咱们国家根本没有自由,干什么都有关姥爷管着,农安这个逼样,深圳也没好到哪儿去!”
“操你妈的黑皮狗,正事一点不干,专门欺负老百姓!”
“这狗屎一样的世道,根本不给好人一点活路!”
我到很久之后才知道,带他赚钱的那个大哥被打掉了,罪名是走私。
他倒是没事,但也失去了赚钱的门路,从夜夜笙歌的辉煌中跌落,于是愈发狂躁。
母亲不能理解:“深圳都不行,还有哪里好呢?你就不能安稳下来好好过日子吗?”
“米国!”
方同辉目露神往:“米国是世界上最自由最民主的国家,只要能去到米国,我一定可以发财!”
拙于言辞的母亲只用了一句话就把他问得恼羞成怒。
“难道在米国走私不犯法?”
现在想起来,这是一个何等天真,却又何等犀利的问题。
方同辉恼羞成怒,愤而大吼:“你懂个基霸,在米国刷盘子每个月都能赚上两万块!”
母亲马上不吭声了,我也感觉很荒谬。
因为他在家里连碗都不洗。
但他魔怔似的想去米国,那个神圣的自由国度。
仿佛他一个在国内讲着母语都混不好的垃圾,到了米国马上就能摇身一变,成为社会精英,走上人生巅峰。
在他彻底消失之前的一段时间里,一直试图从我妈那里抠出最后的钱,以做路费。
但家里哪还有钱?
所以他真正想要的,其实是家里的房子。
母亲没有同意,我从未想过能从她嘴里听到如此斩钉截铁的话,她说:“那儿子怎么办?我死也不会让你卖掉房子的!”
方同辉提高音量:“你再相信我最后一次!我一定会赚到大钱给你治病的,到时候我们再生一个漂亮的女儿……”
“你休想!”
“草尼玛的,给脸不要脸了是吧?这房子是我家的,我爹盖起来的!你以为是你的?家里没有任何东西是你的!”
他一巴掌扇倒母亲,像往常那样压了上去。
性、暴力、和谎言,于此刻,再一次以一种完美的结构展开在我面前,我来不及想任何事,只是愤怒。
和小一或者小二那年不一样,当他动手时,我第一时间冲了上去。
我没打赢,但我也没让他得逞,我终于保护住了母亲。
她抱着我失声痛哭,那时的我实在不知道怎么安慰人,于是笨拙的告诉她:“妈你别哭,以后我给你娶一个和你一样漂亮的媳妇,生一个像你一样漂亮的女儿,不需要他,我靠自己就行!”
她破涕为笑,摸着我的脸说:“别娶漂亮女人,遭罪。”
谁遭罪?
怎么遭罪?
又是一件直到现在我仍然想不通的事。
后来方同辉不知道从哪里骗到了一笔路费,在一个黑夜里,彻底消失在我的生活中。
他走的时候雄心勃勃,信誓旦旦地对我发誓:“儿子,等我赚到了钱,就把你和你妈都接过来,过好日子!”
那时的我早已经对他时不时的空头支票脱敏了,只是漠然的看着他。
他难得的没和我较劲,只是激动的喃喃自语:自由!贪安稳就没有自由,要自由就要历些危险。只有这两条路!
我在很久之后才读懂了彼时他脸上的恐惧,也明白了他所要面对的风险。
那是一条十分危险的路,他走通了一半,在半岛驻足。
韩国。
我在世界地图上记忆那根盲肠时,胸口像是有野火在烧,我知道,终有一天我会踏上那片陌生的土地,带着刀和枪去,带着血和泪回,彻底解决这一切。
再后来,我舅舅用一张不知道真假的借条来宣布对我家房子的所有权,他说,是我给了姐夫偷渡的路费。
我默默抄起菜刀,去你妈的!
其实我对这栋房子没有任何感情,它从来都不是我和母亲的避风港。
屋子里的每一件东西都被方同辉的污浊气息侵犯过,我不认为这里值得回忆,也不认为母亲喜欢这里。
它束缚住了方同辉的自由,又何尝没有束缚母亲?
然而他们两个的自由是不一样的。
方同辉需要的自由是:当我想操你时,你必须马上撅起屁股配合我;当我想要钱的时候,你必须马上拿给我;当我心情好扯一些谎哄你时,你必须开开心心的配合我。
从深圳回来后,他进入到第二个阶段:我想操谁就操谁,你不能管;我的钱是我的,你的钱还是我的。
惟有谎言不变,虽然已无必要,但说谎于他而言是一种仪式,必须具足。
临到偷渡前,病情发展到第三个阶段:我只在乎我爽不爽,至于你和你儿子……爱咋咋地。
对于方同辉而言,决定心情爽不爽的第一大要素,正是性需求是否得到了有效满足。
有效的意思是,不能仅仅只是发泄出来,还必须伴随着骚浪的奉承:“哇,你今天好棒,你好厉害……”
瞧,真的只有妓女能够满足他那种三秒侠。
所以我是真不恨那个妓女,不是她也会是别人,我这个亲生儿子都没能拦住方同辉的膨胀,有什么脸面去迁怒一个妓女呢?
我甚至连妓女这个职业都不恨,因为归根结底,是先有了压抑到无处释放的性需求,然后才有这个职业应需而生。
但是性需求不该被压抑吗?似乎又不是这样的。
让暴富掏当这种小崽子提前接触到性,是一件有百弊而无一利的事情。
没心思学习,打多了影响发育,出去干仗腿软,撩拨女生影响对方,憋狠了还他妈影响社会稳定。
可是人到一定年龄,必然会对这事好奇,这是天性。
所以到底要怎么平衡?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
……
6.泛滥的自私
直到有一天,我们干趴了初三的混混团体,几乎算是一统三中了,当天我们喝完酒之后路过一家洗头房,掏裆看着挂在窗户里面的粉红小灯,扭扭捏捏的对我说:“老大,咱、咱们进去看看咋回事呗?”
哥几个惊讶扭头,愕然看着他。
“你不是只喜欢卢婷婷吗?”
“不是一回事,那、那憋得狠了,总得,总得……”
总得什么,他没讲清楚,但是我看着他的眼睛,发现他渴望极了。
我一脚就把这种渴望给踹回他的肚皮里。
“滚回去自己打,少琢磨这些有的没的!”
散场前我让暴富搜走了他身上的所有钱,妈的,居然有152块之多,怪不得今天这么飘。
看着他一瘸一拐往回走的背影,有什么东西在我脑海里一闪而过。
后来,我开始让暴富统一管理我们弄来的钱。
吃吃喝喝随意造,别的免提。
然后掏裆就再也没有蠢蠢欲动过,老老实实的去舔卢婷婷,他把他的性需求重新压制起来了,试图用一种相对正确的方式去解决。
但是管理小金库的暴富就从来没有出现过这种问题,我问他是不想吗,他回答我:“擦,咋不想,但是我可看不上咱们这小地方20块钱的鸡,我要暴富,以后睡女明星!”
多余插了句嘴:“如果你真暴富了,你想睡谁?”
暴富愕然瞪大眼睛:“什么傻哔问题?!我都他妈暴富了,当然是有一个睡一个,谁都不放过了!”
三妹哈哈大笑,嘲讽他:“你可真牛逼!想当皇帝啊?”
暴富反唇相讥:“给你当武则天,面首三千,今天陈浩南,明天古天天,后天金成吾,你不愿意?”
嘶……
妹妹里那几个大的全都倒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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