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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章:拒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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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章:拒捕 (第2/3页)

100多人,直到古惑仔逃散警方都迟迟未至,请问警方线报系统是不是瘫痪啦!”

    “根据《警察通例》第28条,现阶段只能确认发生械斗事件,o记正在进行调查,详细伤亡数字需等医院报告。”

    “有线报说是联公乐太子荣与和胜义财神耀发生冲突,提前得到警方准许,才能发动5000人大晒马,请问是不是警方【收片】制度死灰复燃。”

    “如果有可靠证据请立即交o记处理。”一群ptu保护下,三人快速朝外走去,“警方绝对不准许任何三合会活动。”

    半小时后……

    华丰大厦顶层。

    一个挂着总督察肩章的鬼佬带队进入指挥中心,黄炳耀跟在后面。

    王耀堂目光从鬼佬脸上掠过落到黄炳耀脸上:是你小子把鬼佬带来的。

    鬼佬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有种自己还在警队的感觉……

    好吧,并不是,警队指挥中心可没有大型沙盘!

    也不会有真皮沙发,更不会摆着酒和小吃!

    他妈的,你一个黑帮,弄的指挥中心比警队还豪华,你想干什么!

    “谁是王耀堂。”

    “我是。”王耀堂翘着二郎腿,坐在沙发上一动不动。

    这是不尊重我,鬼佬脸色难看,“现在怀疑你与一起恐怖行动有关,跟我们回去接受调查!”

    “这位警官你好,我是蒋至臻,这是我的律师证。”蒋至臻起身,“我的当事人很愿意配合警方的调查活动,根据《香港法例》第 221章《刑事诉讼程序条例》,请警官请出示相关拘捕令。”

    鬼佬眉头皱起,“出动车辆,撞死撞伤100多人,王耀堂,我希望你考虑清楚。”

    像是普通的古惑仔,抓了也就抓了,不需要任何证件,关押48没问题,没人去深究这个问题。

    但如果严格按照条例的话,抓捕人回去配合调查是需要拘捕令的。而申请拘捕令需经过:证据收集、撰写申请文件、内部审核、提交法院审批、法院审理与决定一系列流程。

    大半夜的,哪怕警方内部流程都能省略,但法院可不会陪着他们加班。

    “这位警官,如果没有‘拘捕令’,那恕我们没办法配合。”蒋至臻上前一步沉声说道。

    “好!”鬼佬冷哼一声,转身就走。

    黄炳耀走在最后,悄悄竖起大拇指。

    等人走后,蒋至臻重新落座,皱眉看向王耀堂,“你拒绝配合是对的,警方目前急需推人出来平息舆论,即便最后不能给你定罪,公共关系科那边也会引导媒体把帽子扣给你,然后狠狠抓一批人展示一下警方的有效动作,最后等风头过去了也就不了了之了。”

    “我现在应该怎么办?”王耀堂沉声问道。

    “肇事者……”

    “逃亡。”

    “肇事车辆……”

    “现在应该到北边了。”

    “啊?”蒋至臻一愣,“哪里?”

    “蛇口。”

    蒋至臻眨眨眼,“我没问题了。”

    “那我现在?”

    “引导舆论,把你放在被害者的位置上,警方从根本上来说并不在乎社团互相械斗,前提是不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所以他们后续如何做,一定程度上要看明天媒体报道的方向。”蒋至臻笑着说道:“如果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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