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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雾山庄杀人事件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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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雾山庄杀人事件8 (第3/3页)

硬要成立的话,凶手要知道字条的存在大概只有两种途径:凑巧发现与听江先生亲口述说。前者的话,要怎么个凑巧发现法?后者的话,江先生总不可能那么无聊拿着便条簿给别人看他的记事内容吧?再者,就算凶手真的知道了,要取得纸条又不让江先生起疑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我并不十分支持这样的假设。而且,最重要的一点,如果凶手在江先生脱掉西装前就取得口袋里的便条纸,那他根本就无从得知那件西装会被遗忘在杂物室中,西装的被移动也就变得无法解释。”

    至此他苦笑一下,“除非凶手是夏小姐,但这不可能,昨晚从晚餐前一直到十一点,她都待在我身边,不可能有机会取得死者的便条簿。因此我推断凶手获得便条簿是在江先生离开杂物室之后,那时那本簿子当然还是装在西装口袋内。

    “假想凶手在江先生离开杂物室后的某个时段发现了西装里的便条簿,进而萌生利用纸条嫁祸给张先生的诡计,那他接下来该怎么做?当然是在他定好的时间,带着便条簿、凶枪前往书房杀人,然后把撕下的纸条塞入死者手中,伪装成死前留言……不不,有个地方不对,想想凶手取出簿子的那一刹那,脑中是否闪过:西装该怎么处理?他明白那是江先生的西装,否则他不会把死前留言用在江先生身上。我们来仔细思考,便条纸是放在西装里的,两者是一同的,偷了便条簿而留下西装在杂物室,比之将两者都带回死者书房,何者风险较小?揣摩凶手的立场,不管他确不确定是否有人会对现场‘只出现便条簿而不见西装’的情况起疑——后来证明是没有,因为没人发现——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考虑,将西装一并带回书房是较合理的举动,毕竟两者在他发现时是“一体”的……这是我对西装被放回书房内所逆推出来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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