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云雾山庄杀人事件7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进书架 下一页 回目录
    云雾山庄杀人事件7 (第2/3页)

前留言字条是用随身钢笔书写的!”

    “没错,这正是问题所在。桌上只有一支钢笔,其他笔都插在笔筒内,我们可以假定这支笔支配着一切文书工作,也就是他最常用的笔;而这支笔又摆在便条簿旁,它的笔盖是打开的,证明江先生死前正在写东西。这正是我无法理解的地方,为什么江先生留下死前留言时,用的不是桌上那支笔,而是他插在衬衫口袋的随身钢笔?就如班进先生所推论的,以正常书写姿态而言,江先生的右手位置从凶手开枪位置——大概是门口至书桌这一条直线的中间位置——望去,是谋杀者的视线死角,那片视野被高度不齐的书给挡住了,凶手无法看见被害者右手的动作,所以假设他要留下死前留言,最自然的方式当然是用桌上的笔——或许那时他手中还握着笔在写东西呢——而不是抽取口袋中的笔来写,这太不自然了。况且这一个大动作有可能不被凶手发现吗?当然不可能。舍弃便利的第一支笔而用第二支笔来书写死前留言,这理由我想不通。”

    田春达略作停顿,继续:“在谈第二个疑点之前,我想先做一个小实验,”他从口袋中掏出一本小记事本——大小与死者的便条簿差不多。田春达在第一页做了个记号,然后把他放到雷刚面前,说,“麻烦你当第一名实验者。请坐正,假想自己在死者昨晚的立场。你现在是将要被杀的人,凶手站在你面前威吓你,而你已决定要留下死前留言,在本子上第一页你已悄悄写上凶手名字。我要你做的事是,让自己浸融在这种情境下,悄悄用右手撕下纸张,捏在手中,绝对不要让站在你面前的凶手察觉,我就站在你面前当凶手吧,而假想你的右手前也是有书挡住,我看不到。一切动作请自然,不用想太多。”

    田春达把记事本摆好,雷刚右手放上桌子,翻起第一页,缓缓撕下,然后把纸揉在掌中。

    “谢谢你的配合,请把纸给我。”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