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章 不,这不算巧合! (第2/3页)
不妨再大胆一点。
于大章抬头看了看正在翻阅案宗的马健和刘淼。
另外两起积案有没有可能也是方鹏做的?
一想起这个可能性,于大章不由得有些激动起来。
方鹏说出了三个被害人的小名,而分局的这三起积案也正好是三个被害人。
并且时间都是在两年前。
而另一起失踪案的被害人也是个女孩儿,名字叫:舒汝佳。
正好和其中“小佳”这个小名对上号了。
可惜另一起积案是个无名尸体案,警方这边没有查到被害人的个人信息。
但有一点可能肯定,这个无名尸也是个年轻女性。
相似点太多了……于大章越想越顺。
假设这个无名尸也和方鹏有关系,那他确实不能招供。
非法囚禁的量刑也要视情节轻重。
情节较轻的,三年以下。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导致人重伤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致人死亡的,静脉注射或打靶。
如果他招供,情节肯定属于特别严重那一类,那结局就不难猜了。
大胆假设,小心求证。
于大章站起身,对着马健和刘淼说道:
“你们两个去楼下等我。”
随后他来到支队长办公室。
“李队,我要去看守所见见方鹏。”
这是客气的说法,于大章其实是要去审问对方。
“不是不让你插手这件案子了么。”李钧面露不悦:
“我承认你能力很强,但案子要一件一件办,贪多嚼不烂的道理都不懂吗?”
他确实是这么想的。
再加上于大章刚从S省那边回来不久,他不想让其太辛苦。
“我去见方鹏是因为他和积案有关。”
于大章解释道:
“茹瑶和舒汝佳的失踪案也是发生在两年前,我怀疑很有可能是方鹏开出租车期间,将她俩掳走了。”
这两个名字李钧都知道。
毕竟积案挂在分局两年多,而且以前调查的时候,他也关注过。
“我发现你现在的想象力越来越丰富了。”
李钧怕他急于破案,导致出现错误判断,所以话语中有些担忧:
“要不,你再休两天?”
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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