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6章雄鹰一样的男人 (第2/3页)
,立马回到自己的房间就开始收拾行李,将所有的家当全部装进包裹里,背在背上,在没人注意的时候,独自一人朝着南方而去。
这三个人绝对不是什么商人!
它在荒野上生活了这么久,从来就没看见有这么黑的商人过,而且一来就打探高崖堡的各种情报,问荒野有没有强大的贵族,这一切都表明对方绝对不安好心!
他们根本骗不到聪明的皮狄乌斯大人!
它准备去高崖堡把这些图谋不轨的家伙告诉荒野真正的主人,而它所求的不多,仅仅只是希望那位李维大人能将它的母亲收为侍女,这样它的地位也瞬间水涨船高。
没人会再叫它笨蛋皮狄乌斯,而是叫它聪明的皮狄乌斯大人!
皮狄乌斯在雪地里蹦蹦跳跳,身影逐渐消失在了地平线。
厚重的积雪对于其它人来说毫无疑问就是恶劣的环境,但是对于跳跃能力极强的兔人来说不但能减轻每次落下的冲击,白茫茫一片的雪还能为它们提供保护。
……
克米什坐在刚刚打扫出来的破旧椅子上,他将身上披着的熊皮斗篷取下,放在中间的火堆上烘烤,里面那一身镶金嵌银的金丝绸缎长袍也露了出来,还有一枚镌刻着精美纹路的金鞭徽章挂在胸前。
如果对七国有所了解的学者就不难认出来,这枚徽章是属于东方波斯湾国的贵族徽章。
克米什正是来自德贝东方的波斯湾帝国,这个国家单论军事实力在七国中排第三,弱于泰勒西,却又比德贝强上一些。
作为帝国中八大家族之一的直系孙辈,他的姑姑甚至还是一位王室萨拉玛,用德贝的称呼来说就是一名公主,是真正意义上的贵族名门,“天生贵族”、“前途无量”、“地位尊崇”、“万人之上”这些标签简直就是他们这种人的代名词。
可惜,事情远远没有外人想的这么风光。
得益于他的父亲是一个身强体健的血气战士,光是他的亲兄弟就有七八个,封地就这么多,有人会拥有一片富饶的伯爵领,有人就只能拥有鸟不拉屎的边境地方。
而克米什就是这个不幸的人。
几位哥哥都被册封了富饶的领地,有着数不清的奴隶使唤,只有他被派到了一处面临大海,鸟不拉屎的地方。
当接过父亲的任命命书的时候,他就知道自己已经被家族放弃了。
现实很残酷,就算他出身名门,家族也需要一些人在一个平庸的位置待一辈子。
明明他才是最努力,血气修为也是同辈中最高的,他曾经以为足够努力,就能让人刮目相看,将更多的资源倾斜在他身上,可是人心中的成见就像一座山。
就因为他的母亲是一名普通的帝国自由民,所以无论他有多努力,他这个体内有着一部分平民血脉的家伙,就注定不可能坐上高位。
但克米什不是一个只会怨天尤人的人,偏居一隅之地注定只会在那里当一辈子的乡下领主。
因此他开始积极训练奴隶士兵,发展领地,整备军事,将来一旦出现战事,他就能在其中赚取大量的领土、奴隶和荣誉。
他的梦想就是成为如波斯湾帝国第一位国王一样的最大奴隶主。
这一切不是他无端臆想,而是有着切切实实的现实根据。
最近几年七国边境都非常紧张,毕竟内部资源都被消化的差不多了,只能朝外开拓,谁也说不清什么时候就打仗了。
届时他这个乡下奴隶主也能飞上天空变巨龙,成为波斯湾帝国有名有姓的大奴隶主。
可是唯一的问题是,不论是精锐的战士,还是精良的武器装备,亦或者是充足的物资,都离不开一个东西——钱!
虽然作为正儿八经的贵族子弟,他每段时间都能从家里拿到一些钱,或者获得奴隶士兵资助。
但这一点点东西压根填不满军事这一吞金巨兽。
所以他也开始到处去抓奴隶来贩卖。
不论是沙漠野人,还是森林兽人,亦或者那些血精灵,都在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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