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章 被大人物看中 (第2/3页)
权是归微信公众号的。但这种,是推荐分成的,也就是百分之七十的版权归你,百分之七十的收益也归你
“可是,他要了文章的版权有什么用?”李欣桐十分费解。
“可以拿到别处发。”
“哦,还可以这样啊!”
“还可以用文案做视频。”
“那确实是有点用。”
“无论怎么样,整个江川人加起来也就这么多,受众不可能太多,要大火太难,版权确实是不太重要。”
但如果是整个江城的美食自媒体号一哥,那就不一样了。
这个流量,是巨大的。
“那就签分成吗?”李欣桐问道。
“nope。”
陈望抬起手,拒绝道。
接着,就给对方回复了
吃在江川:驻站的广告分成比例是多少,能够给怎么样力度的推广?
微信公众号:要选择驻站吗?这个比例很低的,如果是分成会有百分之七十,这个只有百分之十,且定点推送的力度小不少
看到他这样说,李欣桐一下子就动摇了。
差了七倍。
而且,主要的推广也少一些力度
陈望:驻站合同,100的完读广告费是多少
元
微信.5元
“一千的完读就是35,一万就是350,要是我们彻底把江川的关注吸满了,能够做到一篇文章完读是两万,那我们每发一篇公众号文章,就是七百元。一个月只要发十五条,光是广告费就过万了……而且,什么都不损失啊。”
李欣桐能够想到的,只有好处。
但陈望,却摇了摇头。
最后,打字回复。
吃在江川:那就签驻站合同吧
并且,对李欣桐解释道:“如果分成了,那这篇文章就只能够在微信公众号发布,其余的任何平台,如果对方要追究,那都算是违约。”
“那他会追究吗?”
“基本不会。”
“那我们有必要这么担心吗……”
看向她,陈望笑了笑,说道:“在蜜月期,两个人做什么,只要不是太过分,都可以原谅。但如果闹掰了,那这个‘把柄’,就是利器了。”
这就是为什么,版权一定要在自己的手上。
这个恰当的比喻,让李欣桐一下子领悟,并且喃喃道:“可如果我们做大了……”
“没错,要被掣肘了。”
微信公众号:那驻站的话,推广力度一般,而且对推广是有要求的啊
吃在江川:什么样的要求呢?
微信公众号:关注数量在三千,同时微信公众号平均浏览量在一千,然后就有第一次的区域推广了,如果推广的效果好,才会继续推广
“那我们差不多要到条件了啊。”李欣桐说道。
微信公众号:但因为只是驻站,所以推广的力度会小一些
他的意思是,分成是独家发布,就会投入更多的资源。但驻站并非独家,或许发布者还会在其它的好多平台,那平台能够给的支持,没理由太多。
吃在江川:可以的
“毕竟是赚的广告费,而且我们还分的少一点,如果作品的质量高,他没理由给我们限流。”陈望说道。
“也是,只是对方明显有些急切啊。”
李欣桐也懂这个道理,如果有什么事情,是对方一直跟你推荐,夸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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