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章 八议之律 (第2/3页)
“臣认为,这也就是陛下所说‘删繁就简’的道理所在吧!”
曹睿深吸一口气,不由得微微摇头感慨。
在这天下之中,当真是有人惊才绝艳、比其他人更为聪明智慧的。
显然,卢毓就是这样的人。
卢毓方才的意思其实就是,先由皇帝和重臣讨论出指导思想,我们这些负责执行干活的人,再把每一种罪名对应搞一个律条出来。
逻辑上就是这么简单。
其实在曹睿的此前的意识中,修律这件事本质上就是一个文字工作。
将汉朝四百年累积下来的章句,删繁就简做个精简版,大约就成了。具体条目的正确性和准确性,再由朝廷和州郡官员依照现状校对一遍,也就差不多可以发布了。
但如何去做这个文字工作,还没有一个明确的思路。
卢毓一句话就解决了。
曹睿又看向刘劭,不知刘劭此人又将如何作答。
曹睿问道:“刘卿,你会如何去做?”
刘劭信手拈来般的说道:“禀陛下,方才卢太守所言都是正理。臣也是有几件事需要补充罢了。”
曹睿点了点头:“试言之。”
刘劭拱手说道:“对于大理和各地州郡,面对繁琐的章句,如何在判罚时找到最适合的条目、是当下最大的问题。”
“臣认为,第一件事就是将《具律》置于篇首。”
“在汉《九章律》中,带有总则性质的《具律》处于第六篇,既不在首也不在尾,无法起到其统领律令之意。”
曹睿明白,刘劭是说搞一个总纲和目录性质的东西,放在新律的最前面。这估计也是刘劭在修《皇览》这个大部头的书时,积攒下来的些许经验。
刘劭继续说道:“臣认为第二件事,是将律、令分开。因此无论朝中或者州郡之中,皆能得到便利。”
曹睿闻言轻轻颔首。刘劭方才的大概意思,若是拿后世来做个比较的话,大约就是将法律和具体执行的法规分开。
刘劭顿了一顿,稍微清了清嗓子。
“禀陛下,臣还要说第三件事。”
曹睿抬眼看向刘劭:“刘卿但说无妨。”
刘劭拱手道:“臣认为,应该将《周礼》中的八议纳入新律之中。”
八议?
曹睿皱眉:“刘卿仔细说来。”
刘劭答道:“回陛下,《曲礼》云,刑不上大夫。”
“周礼之中,对于八类人的犯法行为,须经特别审议、不能由大理直接定罪。而且可以减免刑罚。”
“所谓八议,就是议亲、议故、议贤、议能、议功、议贵、议勤、议宾。”
曹睿深吸一口气,开始思考起来。
其实自古以来,特权阶级的特权一直都在,只是在每个时代的表现形式不同罢了。
比如汉武帝时期,若是官员贵族犯了法,很简单、交钱就行,就可以免罪。
若是从后世的观点看来,若触犯法律能拿钱买平安的话,那法律还有什么严肃性呢?岂不是玩笑?
但所谓法律,也只是维护统治的工具罢了。皇帝能给大臣封爵,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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