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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七章 梁州总管(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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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一十七章 梁州总管(下) (第2/3页)

僚官房。

    隋朝总管府的权力很大,不光有军权,还辖区内的行政权和财权,所受的限制主要有以下几条,第一就是不能随意兴造,兴造大型城池或者建筑群之类,必须提交朝廷批准后才能实施。

    第二便是军队不能跨区,两万府兵只能在三郡范围内活动,或者就是进京宿卫,所有跨区行动都由朝廷来调动。

    第三就是没有人事权,郡县官员都由朝廷任免,总管府无权插手干涉。

    第四就是财权有限制,并不是辖区内的所有税赋收入都归总管府,总管府只能拿其中一部分,朝廷分给总管府的那部分,其他钱粮依旧归朝廷所有。

    此时,萧夏坐在官房内,听取长史周墨的汇报,旁边坐在刘文静和裴文安,萧夏早就给他们二人做好了分工,刘文静负责政务和财政,裴文安负责军务。

    另一边坐着刘焕和赵广才,他们二人都有点紧张。

    周墨年约四十余岁,出仕近二十年,为人十分谨慎小心,不敢随意逾规。

    “启禀总管,总管府对郡县官员有监督权,但没有任免权,如果我们发现官员有贪赃枉法的行为,可以向朝廷反应,朝廷会派出御史进行调查,吏部进行免职。”

    萧夏摆摆手道:“我有御史中丞头衔,不光有监督权,也有监察权,有权对贪赃枉法以及民愤极大的官员进行停职调查,然后直接提请吏部进行免职,不需要再通过御史台。”

    周墨连忙笑道:“原来总管还有御史中丞头衔,那事情就好办多了,前任侯莫陈总管没有御史头衔,所以每次都要向御史台提出监察,非常被动,有了监察权,对地方得控制会更强一些。”

    萧夏点点头,“除了监察官员外,总管还有哪些政务权力?”“还有每半年对郡县施政进行考核,刺史不光对朝廷进行述职,也要对总管府进行述职,属于双重管理,其次如果出现灾害,总管府有权下令开仓赈灾,还有地方治安、矿产管理、监督春耕秋收、清点库存、河道疏浚、剿匪、监察地方科举等等,都是总管府的权力。”

    “目前有什么难处吗?”萧夏又问道。

    “启禀总管,目前最大的问题就是总管府管得太细,削弱了刺史的权力,让地方刺史不满,还有就是利益有冲突。”

    “哪方面的利益有冲突?”

    “方方面面的利益都有冲突,卑职可以举几个例子,比如农民每年需服一个月的劳役,地方官府要求农民去疏浚河道,但总管府却要求农民修缮城池和军营,去年就是这样,总管府和刺史府意见不一,最后闹得不欢而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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