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三百一十六章 :推荐选举制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进书架 下一章 回目录
    第三百一十六章 :推荐选举制 (第3/3页)

大区政府的自主性更高,但州政府必须遵守并且维护宪法,要按照议会颁布的宪法行事。

    在卡洛的压力之下,加利西亚政府不得不加快了政治区划改革的速度,并且在卡洛到达圣地亚哥的第四天,顺利完成了相应的改名工作。

    在加利西亚州完成相应的改革之后,西班牙的行政区划改革基本上已经完成了大半。

    卡洛也没有在加利西亚过多停留,毕竟在政治区划改革之后,还有更重要的政务等着卡洛去处理。

    视角回到马德里这边。

    随着西班牙的行政区划改革推动,议会对于新的州政府和州议会的权力也进行了多次的讨论,并且将其加入到了宪法修正案当中。

    目前的西班牙宪法是在革命之后草草建立的,其中难免有很多不合理或者没有涉及的地方。

    在卡洛加冕这16年的时间里,西班牙议会对宪法也进行了多次修改,明确了王权,相权以及上下议会的权力,让西班牙的政治局势保持了长期的稳定。

    大区改建为州之后,西班牙议会也在讨论着关于新的行政区划的权力划分,以及各州政府的选举流程和相关的法令。

    卡洛回到马德里之后,也旁听过议会的会议,大概明确了部分议员对于新的州政府和州议会的权力变动的想法。

    州政府自然不用多说,包括州长在内的所有州政府成员,需要高度听从于内阁政府的命令。

    有关于州议会方面,原本的各州选举州议会议员,州议会选举下议院议员的方式没有任何变动。

    只不过因为西班牙的行政区划数量有所减少的原因,各州所能选举的下议院议员席位也有一定的变动。

    这样的变动并不关键,无非只是让部分州所能选举的下议院议员席位数量变多了而已。

    真正比较关键的变动是第二条,也就是有关州政府选举流程的改革提议。

    在西班牙原有的宪法当中,大区区长由区议会选举,内阁政府和下议院是很难插上手的。

    虽然内阁政府和下议院对各大区政府和区长也有监督权,但在对方并不违背各大区法律的前提下,也很难罢免各大区的区长。

    大区改为州之后,这样的局面就已经得到了很好的缓解。

    西班牙内阁政府有权力直接罢免州长,这也是内阁政府加强对各州管控的最直接有效的办法。

    相较于内阁政府直接罢免州长的权力,议会的议员所提出的改革方案,主要聚焦于州长的选举上。

    原有的选举是由大区议会直接在议员中选举,这样难免会让一些政治生涯短暂的政客一跃成为区长这样的高官。

    议会正在投票的提议也是基于这方面提出的。该项提议并未改变州议会选举州长的流程,只不过对于所有州议会议员都能参选州长的条件进行了修改,改为了推荐选举制。

    什么意思呢?就是被推荐的人才有资格选举州长职位,其他的人不管是州议会的议员还是下议院的议员,都没有资格参选州长这一职位。

    如何才能被推荐呢?或者说哪些机构拥有推荐候选人的权力呢?

    根据议会的提案,只有两个机构拥有推荐候选人的权力,那就是上下议院。

    除了上下议院推荐的州长候选人之外,各州结束任期的州长会自动获得推荐资格。

    当然,如果该任州长任期内政绩较差,可能会被议会取消推荐资格,取消推荐资格后的州长也不能继续参选。

    这项提案的具体内容为,各州州长选举时,上下议院各推荐一名州长候选人,加上原有的州长一共三人,参加州长的选举。

    各州议会在这三名州长候选人当中投票选举新的州长,票数最多的获胜,自动获得州长的职位,任期五年。

    为什么由上下议院推荐州长候选人呢?这份提案也有相关的解释。

    下议院中有各州的议员,对各州的情况自然很了解,这也是下议院获得推荐资格的原因。

    而上议院下辖政绩考核部门,哪些官员政绩好,哪些官员政绩差可以说是一清二楚。

    由两院共同推荐各州州长候选人是比较合理的,因为在推荐时都经过一定考察和审核的原因,自然也不用担心那些不太精通政务的人因为各种各样的意外走上州长这样的高位。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