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七十五章 对商人重拳出击 (第2/3页)
了详细的商税收取法律,新增设商税司,在各郡县都设置有税场负责商税征收。
明确了商税的征收对象、税率、征收方式等具体内容,要求征税必须依据法律规定,不得随意增加或者减少税率,不得随意干涉商人的经营活动。
为防止官员滥用职权,鼓励商人告发官员;对检举偷漏税情况查实的举报人,给予丰厚奖励。
目前商税的征税对象主要是市商籍。
经商之人会被列入单独的市商籍,只有市商籍之人才允许经商。
市商籍明言定为贱籍,这也是为什么把奴籍挂在市商籍的原因,是为了在名声上毁了市商籍。
市商籍之人分田只有农民一半,且禁止持有多余田亩,禁止买卖土地。
一户之人,直系血脉上查三代下查三代,禁止为官为吏,禁止参军,禁止得爵。
凡是贵族与官员禁止经商,禁止迎娶贱籍之人。贱籍女子为姬妾,所生庶子没有任何继承权。
市商籍想要转籍,户主禁止转籍,家人想转,需先转为奴籍三年,然后单独列出开户方可为农民籍。市商籍之人转籍,一生只允许转一次。
凡是商籍之人,需要每年向朝廷申报财产,交财产税,禁止商人穿戴丝绸锦缎衣物,禁止乘坐华丽的车驾,禁止乘坐马匹为力的车架。
限制商人的原因很多,不必细说,但是最重要的就是为了统治稳定,社会稳定。
不限制商人甚至是会影响政权的。
但是又不能杜绝商业,毕竟无商不富,社会发展商业活动也是有其必要性和积极性的。
农事不出则乏其食,商不出则三宝绝。这个道理再早几百年也都懂的。
那就只能把他们当猪养了。
虽然能成为大商人的不会是普通人,但是规矩已经定了,那些必须体面的体面人也必须有所收敛。潜规则就是因为只能在规矩底下,是不能拿到台面上说的。
只要持续打压商人地位,那些代表荣誉与身份的贵族是不会光明正大的参与其中的,只要法理上没有牵扯,那就是好处理的。
当然对于市商籍的定义也是比较高的,定为了行商与坐商。
行商是指从事长途贩运等流动经营的商人,其在运输货物过程中需缴纳过税。
坐商是指在城市中开设店铺进行销售的商人,要缴纳住税。
说白了就是可以组建的起商队的人,和有自家商铺的人。
自产自销的小手工业者和农户,类似于贩夫走卒、引车卖浆之辈是不算在商籍内的。
农民本身就是百业生产者,不可能把平常做些手艺活,农闲时间做些力工,走街串巷赚点钱补贴家用的人也算作商籍。
虽说商籍地位低下,但是没有一定资产还真没资格被定为商籍。
在刚开始定籍的时候,允许商人选择,可以选择不经商入农民籍,只要放弃经商就可以,财产和土地照样保留,允许下一代再按照大秦政策推行。
凡是贵族官吏,必须立刻全部清除商业活动,一旦发现,直接罢官免爵!直接贬为市商籍!
大秦自从变法,一直重农抑商,但是并不意味轻视商业,恰恰相反,大秦一直极其重视商业,无商不富这个道理都是明白的。原先也只是限制经营商品种类,经营地点,以及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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