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七百四十二章 我要它的鞭!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进书架 下一页 回目录
    第七百四十二章 我要它的鞭! (第2/3页)

路两边戈壁滩里的雪都很薄,再加上风大,雪能没脚脖子都不错了。

    但眼下两边戈壁滩里的雪至少有三十厘米厚,这些野生动物一脚下去,再拔起来就挺费劲的。

    如果不是身后有天敌追捕的话,这些家伙都是慢慢在走,也是在节省体力。

    这个时候,除非被狼群盯上了,否则的话它们基本上是安全的。

    李龙慢慢的端起了枪。

    李向前也是一样。

    随着那些东西慢慢的移动到靠近路的位置,李向前终于也看到了。

    这是一群马鹿,有二十几只——算是很大一群了。

    领头的公马鹿看着真的跟一匹马一样,昂起头的时候比李向前还要高不少——不算头顶上那大杈子鹿角。

    李龙也看到了这头大家伙,他估计这家伙至少得有四五百公斤重。

    如果把这家伙打下来,恐怕吉普车都装不下。

    所以李龙并没有瞄准这大家伙,除了鹿角和鹿鞭,其他的没多大用处。

    别看重,肉多,但这种公马鹿的肉抽油骚气的很,没有母马鹿和小鹿肉好吃。

    至于鹿鞭,他李龙是缺那根鞭的人吗?

    李龙没看上不代表李向前没看了,他一眼就看中了那头马鹿。

    要能把这家伙打下来,嘿,就要那根鞭就值了!

    先前李龙给过他狍鹿子和马鹿的鞭,他是体会过其中的好处的,这种东西,对于中年男人来说,没人嫌少!

    李向前举枪瞄准了那头公马鹿。

    他没想到这细微的动作,立刻就引起了那边马鹿的注意。

    一时间,有几头马鹿一下子停了下来,定定的望着这边。

    有些野生动物的夜间视力比人强。

    李向前一看有几头马鹿停下来看他,立刻就明白自己刚才的动作,似乎是暴露了。

    他也知道这时候只要保持一动不动,也有可能糊弄过去。

    实在不行就开枪——但是,眼下那些马鹿距离自己这里至少还有个三四十米,自己就看到最高大的影子和它身边的几个马鹿。

    眼下开枪,是不是会影响大事?开枪后那些野生动物不从这过了怎么办?

    李向前有些担心,他就尽量把枪端平不动。

    然而,越注意,他就越紧张,感觉平时端着很轻松的猎枪这时候怎么这么重?

    怎么脚下也痒了起来?

    他觉得自己刚才没保护好自己的脚,这温度太低,有点生冻疮的意思。主要还是以前生过冻疮,后来生活条件好了,冻疮也没了。

    没想到这回冻一下,又有复发的迹象。

    这可不好!

    李向前越关注这些,就越感觉到脚痒,他极度的想要挠一下,但不敢动啊!

    那些家伙太机警了!

    好像有过专业分析,说人类越想着自己不干什么,可能就越容易干什么。有个例子是说,你如果和别说人你一分钟之内不吞咽口水,那么这一分钟之内,你九成九会咽口水——这算一种反向应激吧?

    也就是说,李向前越想着脚痒问题不大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