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三十章:全才和珅·议罪银制 (第3/3页)
绸马褂,和珅站在镶了铜叶的大柜前。
地上、桌上、椅子上,堆了一高高的都是文卷、书籍。
一个个标着黄签。
他手里翻着书籍,摇了摇头后又放到桌上,从柜里又取出一本。
突然,他双目睁大,嘴角上扬。
……
【和珅知道要增加收入,硬性的方面无法动,一动就是动国体,只能到那些有弹性的收入中去寻找。】
【然后他在财政条目中看到“罚银”二字。】
【罚银,又叫罚俸,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就有这样的一种制度。】
【而清朝在入关之前,就也有罚银的政策。】
【指的是犯有过失的官员,一般都有连带俸禄的罚款。】
【这是惩罚轻微过错的常用手段,处分有明确的规定,根据罪责大小,分为七个等级,有罚俸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六个月、九个月、一年、两年。】
【而对官员的扣罚俸禄,当然是由户部执行,罚没的款项由户部封存,上缴国库。】
【由此,和珅觉得,罚银制度可以扩大化,也就是可以用更多的银两,来抵更大的过失,这样一来,银两就会成倍增加。】
【而为了避免“以银抵罪”的嫌疑。】
【规定臣子犯罪,不管是掌实权的督抚、布政司等地方高级官吏。】
【还是有油水的盐政、织造和内务府官员,甚至是富裕的盐商、行商、参商,如果能够“自行认罪”,先交一笔钱,就能抵罪。】
【和珅将这个构思命名为“议罪银”。】
……
大秦。
嬴政迷茫了。
他迷茫的看着眼前四人。
果不其然。
四人也迷茫的看向嬴政。
五人达成一定上的共识……
天幕里讲的是人话吗?
但凡脑子正常的人都不可能同意这么离谱的提案!
大明白话讲就是羊毛出在羊身上。
这些银子终究是百姓买单。
萧何抿了抿嘴角,轻声道:
“如果官员犯有轻微罪行或重大赤字,可以用议罪银罚款来偿还罪行。”
“那么为了解决乾隆私人金库的难处,不少官员会主动索要赔偿和安家钱。”
“议罪银直接承认了贪污的正确性……”
冯去疾抚须长叹道:
“结果就是贪官贪的越多,交的议罪银就越多,交的议罪银越多,促使贪官贪的更多。”
“吏治彻底腐化。”
“乾隆啊……唉……”
清朝衰败始于乾隆啊。
和珅这个人,踩在了乾隆吹起的风口上。
……
【缴纳议罪银的流程,先在军机处内设立“密记处”,具体实施议罪的细节由密记处负责,收缴来的款项由内务府保存,供皇室之用。】
【和珅将奏章,递交乾隆。】
【乾隆觉得这是增收的好办法,只不过群臣是否会非议‘以银抵罪’?】
【和珅安慰道:这与以银抵罪性质决然不同,议罪银只对准轻罪,而且自行认罪的官员,这既可以给他们警醒,又可以给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况且罚银制度自古有之,没有什么违逾之处。】
【将银子直接交内务府,也表明此事无关国体,群臣不必议论。】
【乾隆乐了。】
【他批准将议罪银制度化,并且将罚银的范围大大扩展,从财政亏空之类的重大错误到在奏折中写错几个字,都可以一罚了之。】
【乾隆四十五年(1780)前,清朝处于盛世顶峰。】
【国势稳定,政治清明,官员体系效率极高。】
【然而,自乾隆四十五年开始,大清政局就已经沧海桑田,不复当年模样。】
……
大清·康熙时期
“朕乐你祖宗!!!”
康熙气的差点把手里的金莲扔了出去。
罚俸的决定权在吏部!
款项由户部承追!
银两也交给国库!
过程是公开透明的!
而议罪银呢?
并非国家定制,故可以绕开吏部户部,由军机处负责!
不纳入国家财政,而是归入皇帝的小金库!
并且过程及数额都可以不公开!
最重要的是……
康熙一屁股坐在龙椅上。
无力扶额。
“此举一开,蝇蚋之附聚焉……”
……
大清·雍正时期
“抬来!抬来!”
雍正急躁的在地上来回踱步,双手不停紧握放开。
“议罪银?议罪银!好一个议罪银!”
“你个老而不死是为贼的混账!”
“枉费朕的一片苦心!”
“混账!混账啊!!”
雍正紧紧盯着乾清宫的大门,恶狠狠道:
“多去几个人!上车辇!”
“朕要立刻马上见到这个逆子!”
“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