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四百六十章 拦路告状?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进书架 下一章 回目录
    第四百六十章 拦路告状? (第3/3页)

发生了什么,刘萍似乎有难言之隐,陈益判断有人在帮她。

    普通人,还是泰诚那边的,不可能知道调研组的情况。

    “陈益”这个名字是帮助者告诉刘萍的,调研组行程也是帮助者告诉刘萍的,所以刘萍一直等在从邑城到阳城的高速出口,看到熟悉的车牌后直接拦车。

    都二十一世纪了,很难想象会发生拦路告状的事情。

    陈益此刻没有贸然下定论,孰是孰非,只有了解了才有发言权。

    很多受害者家属无法接受公平公正的判决结果,这很正常,但法律就是这样,只看事实,不接受也没办法。

    所以,违规上访是需要负法律责任的。

    刘萍的行为真要上纲上线,有被拘留的风险,罪名是寻衅滋事。

    寻衅滋事罪是指结伙斗殴、追逐、拦截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这里面的【其他寻衅滋事行为】,很难界定,这就要求执法者一定要慎之又慎。

    此刻陈益如果把附近派出所叫来,是可以把刘萍拘留的。

    当然,他不会这么做,至少现在不会。

    “陈队,这……”

    身旁,打伞的秦飞对刘萍多少有些怀疑,这年头,绝对不可能有人胆敢草菅人命。

    很大可能,是刘萍对判决不满意。

    陈益再次问道:“到底是谁让你来找我的,凭的是什么呢?”

    他没有继续问案子。

    嫌疑人是谁,男的女的,嫌疑人和受害者什么关系,受害者怎么死的等等,都是未知状态。

    刘萍非常为难:“我……”

    见状,陈益没有逼她,去看看就知道了,作为省厅握权者,有疑必究。

    “这样,你先回泰诚,我随后就到,可以吗?”

    刘萍欣喜,差点哭出来:“好好好,谢谢陈组长,谢谢陈组长!”

    陈益:“怎么来的?”

    刘萍:“坐车。”

    陈益把交警带到一边,让对方派辆车过来把人送回去,上面问的话就提他的名字。

    两位交警立即答应,陈益可是省厅刑侦总队的副总队长,和交警总队的人肯定认识,这点小事根本不叫事。

    说不定啊,还能露个脸,和陈益单独有过工作往来,这种对仕途有帮助的机会谁不想要,得好好抓抓住。

    目送刘萍离开,陈益等人也返回了车内。

    “陈队,真去泰诚啊?”诸葛聪问道。

    陈益:“去看看情况,你们谁有事的话先回去,我估计用不了多长时间,说不定明天就能回来。”

    闻言,几人都表示没事,要一起跟着。

    “行吧,掉头上高速。”陈益道。

    秦飞发动汽车在前方掉头,又回到了高速公路上,车速很快提到了一百二十。

    “陈队,要不要和省厅说一声啊。”夏岚询问。

    调研毕竟已经结束了,这次去泰诚,总有点师出无名的感觉。

    陈益:“你们不用管这些,少说话,多看。”

    夏岚意识到多言,连忙道:“是,陈队。”

    车内安静下来,只有胎噪和风噪回荡,陈益闭上了双眼养神,脑海中闪现刘萍跪地拦车的画面。

    有点夸张了。

    放古代正常,放现在很离谱。

    女儿死了,当母亲的肯定绝望缺乏理智,倒是可以理解。

    这个案子既然经历了判决阶段,说明一切尘埃落定,就算有问题的话也不会是大问题。

    刚才他问过刘萍是不是他杀,刘萍回答很奇怪:不一定。

    判决都结束了,她给出了不一定的回答。

    意味着,死者很可能死于意外,也意味着她内心存疑。

    如此的话,故意杀人怕是不太可能,如果是故意杀人的话,事太大了,谁也不敢暗箱操作让嫌疑人无罪释放,顶多从其他方面尝试轻判,从死刑到死缓,从死缓到二十五年有期,从二十五年有期到七年以下。

    既然已经无罪释放,那么对嫌疑人的判决估计在无罪到二十五年有期之间,到不了死刑死缓的程度。

    简单来说,就是有争议。

    还有,刘萍为什么知道调研组的存在和行程,是陈益好奇想搞清楚的点。

    谁在帮她,又为什么帮她。

    帮她的人是发现了案件里所存在的问题吗?还是说,嫌疑人找了顶尖的律师,让本该判刑的嫌疑人无罪释放?

    到了就知道了。

    那一跪,很难无视。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