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六百一十五章 此时,白姬还在停车的路上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进书架 下一页 回目录
    第六百一十五章 此时,白姬还在停车的路上 (第2/3页)

抱着这样的思路,尼禄·卡奥斯将自己转化为了死徒。

    与作为星球精灵的真祖不同,死徒们吸血是出于生存的需要。

    为了已经死去的身体继续活动下去,他们必须藉由吸取人血的方式来摄入人类的遗传情报,从而巩固自身。

    就算长时间呆在荒无人烟的地方,也至少得用将野兽捕捉进肉体的方式来修补躯体的劣化。

    这种无视排异,将其他生命都当做养分,毫无隔阂的特殊性,对于尼禄来说,正是其实现混沌理想的核心。

    所以,在受到罗亚的指点,学会了将固有结界隐藏在身体内部,用以避开修正的方法后。

    以祖的野兽之原理为框架,通过与地球上已经灭绝的,尚未灭绝,共计666种野兽因子合为一体的方式,尼禄成功获得了兽王之巢这一可以自由创造,释放出野兽的固有结界。

    尽管在旁人看来,这种并不是把其它的动物直接化作自己的肉体,而是把动物的遗传因子包入混沌,作为肉体来使用的方式完全是胡扯就是了。

    毕竟这会让作为主体的人格在由野兽因子诞生的新生命中不断稀薄,成为蜂巢思维那样的集体意识。

    但这种无可避免的缺陷,也正中尼禄的下怀。

    虽然祖的原理足以侵蚀星球,但要在质量上和原初的混沌之海相提显然是痴心妄想。

    但以启示录之兽的数字作为引子,就并非没有可能。

    对于魔术师而言,只要能达到结果,人格的消亡根本不值一提,曾经的达尼克就是如此。

    所以,尼禄主动放弃了自我,选择以启示之兽的数字将自身化为大群,配合永远维持在体内,运转下去的固有结界,身为这片混沌空间的创造者,他就能以此触及那位创世之母的概念。

    只要在意识消亡之前,彻底化为混沌之前,整理出内部的系统树,他就能重现曾经的那片生命之海。

    正因如此,教会才会给予他以象征着混沌的卡奥斯这个名字。

    这样的评价对于他而言无疑是最好的赞誉,所以他也满意的接受了,并主动与那位象征着孕育了第六之兽的巴比伦之母,罗马帝国的皇帝名字组合,作为自己新生后的名字。

    而带着这样的执念,在过去,尼禄·卡奥斯一直作为既不关心死徒们的理想暗黑六王权,也不在乎人类与教会们的追杀,肆行无忌的异端者而活动着。

    因此,在得到白翼公会为他拖延并干扰其他势力的保证后,他就毫不犹豫的答应加入这场真祖狩猎中。

    反正就算失败了,以爱尔奎特常态的实力,也无法破解他的不死身。

    但如果成功的吃掉那位白公主的肉体,他体内混沌系统的潜力和进度都会飞速提升,甚至将理想推往更高的天空。

    而一切也进行的十分顺利,虽然真祖的公主有在刻意隐藏自身,但察觉到有敌人追踪的时候,也没有在继续隐藏,而是主动来到了可以发挥手脚的环境中。

    可就在他遵循着这心照不宣的默契,派遣了一条黑犬去袭击对方,作为试探情报和拜见的前奏时,他怎么也想不到的意外发生了。

    ——他的狗丢掉了。

    “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

    尼禄能够感觉到,那条黑犬并不是被杀死或者被一点不剩的抹消掉了。

    如果是前者,黑犬的形体就会重新化为黑泥,回归他的身体重塑,如果是后者,他就可以用吞噬生命留下的储备补充需要的因子。

    可既然如此,为什么既能能够感受到存在,也可以下命令,却无法控制它?

    简直仿若突然抽搐起来的指头一样。

    要知道,虽然在使用时很像契约的使魔,但被兽王之巢创造出的每一头野兽,都是他实打实的肉体,还在神秘学上带着浓重的兽之性质。

    理论上来说,除非启示录之兽复生,否则根本不存在被抢夺乃至入侵的可能。

    嗯……至少以爱尔奎特而言,是不存在这个可能的。

    也就是说,果然是她旁边那个人类的手笔吗?

    一开始,尼禄只是将那个人类当成被公主的恶趣味卷进来,毫无威胁的一介肉块。

    但现在看来,他似乎看走眼了。

    被带着飙车时的冷静尚且能说成心大,但面对身长近乎两米的黑犬扑击时,还能嚣张的露出那种可恶的笑容,显然不是一般人可以做到的。

    说起来……在临行前,白翼公好像提到过,最近教会好像出现了一个在讨伐死徒之祖的活圣人,莫非就是那家伙吗?

    可就算是圣人,也不该出现如此异状才对……

    “看来必须谨慎一点的应对了。”

    想到这里,尼禄·卡奥斯眉头紧锁,用低沉而干枯的声音再次呢喃了一声。

    如果是其他人,面对这种情况可能会选择暂时撤退,收集好情报好再继续动手。

    可这种选择根本不在他的考虑范围内,对无法理解之物的狂热,正是他稀薄的感情中仍然残存着执念的象征。

    “就派你们吧。”

    随着尼禄挥手的动作,他脚下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