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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红沙之下 (第1/3页)
我总是很喜欢和努凯里亚人打交道。
我的意思是,我喜欢他们的热情、他们的直来直往——这两样东西在如今的银河中可不多见.
不过,说实在的,它从来就没多常见过,否则也就称不上是一种品质了。至少在我自己身上,它们是不存在的。
在独来独往了接近一万年后,我已对自己的性格有了非常深刻的了解,无论从哪一个方面来说,我都与这两样珍贵的宝物搭不上边。我想,这就是我为何会如此喜欢他们。
人类总是向往善与美好的。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我深感欣慰——真好,我还没有被漫长的时光磨掉身为人类的自我认知。
我起身离开我的床。
说是床,实际上是一张铺在漫漫黄沙上的宽大毛毯。为了适应我的身材,哈塔卡绿洲中的那几位裁缝联合起来做了好几天的苦工,才一起把它拿到我面前。
它摸起来很舒适,躺上去更不用提,但我给出的钱可配不上这样的手艺。为了报答他们,我为他们的工具做了一些改进,想来应该会为他们今后的生活增添不少颜色.
以前的我可不会做这种事。
嗯,谈到以前——算了,还是别谈了。
我坦白,我不愿意回忆起那些日子。但不是因为我厌恶它们,我怎么会这样做呢?那些时光塑造了如今的我,但我只是.
好吧,一个坏结局足以摧毁一切美好,你认同吗?
我收起毯子,离开帐篷。
头顶传来烈日的光辉,努凯里亚炽热的太阳在午后两点左右作为毒辣,在这个时候,就连沙漠中的毒虫们都不愿意离开自己的巢穴,而我却必须得收起我的帐篷与行李,再把存在的痕迹一一抹除,重新上路。
我是个旅者——我没有提到过这件事吗?不要紧,起码现在你知道了。
那么,正式的自我介绍一下。我叫伊斯坎达尔·卡杨,提兹卡之狼,死眼学会的大导师。
一万年来,我居无定所,满银河的游荡.别误会,我当然也想安定下来,只是命运不许。
或者说,他不许,他对我另有安排。
我再次抬头看向太阳,有种冲动在心中浮现,它叫我使用灵能,沉入亚空间中观察那轮纯白之阳。
但我拒绝了,天知道我到底怎么忍住的,可能只是我今日心情不错吧,总之,我克制住了自己。
第四百六十九亿六千七百二十九万零二百一十一次。
不错,卡杨。继续保持。
我徒步上路。
有件事很有趣,但说出来就显得有些傻气走路其实很有趣,你能懂吗?
当你只是把它当成一种本能来行使的时候,它的确没什么有意思的地方,但如果你时刻注意它,时刻关注自己抬脚、落脚的力度,还有方向,以及角度时,它可以变成一种相当令人愉快的游戏。
就比如我现在正在玩的这个,我将它命名为‘尝试着不在沙子上留下脚印’,你也应该试试,除非你是我的一些表亲。
哈,乌鸦与蝙蝠。
我想笑,但忍住了结果最后还是笑了出来。实在抱歉,表亲们,可我真的无能为力,我必须做点什么来打发时间。
通常情况下,我都会像现在这样不停地发散思维,是否想到你们并不在我能控制的范围之内。
当然,还有那个比喻——我坦白,它是我发明的。是我在某次宴会上下意识地脱口而出,所以这两个外号才会不胫而走。
希望亚戈·赛维塔里昂不会知道这件事,否则他一定会找个时间往我背上踢一脚。
我继续走。
唉,努凯里亚的太阳真是可怕。我走过了那么多世界,也很难找到一个地方的太阳能和它媲美。
七十年前我来到这里时就对此有所了解,只是我大概没什么适应能力,已经过去了大半个世纪,而我依然没办法学会与它共存。从我的出身来看,这很不应该,但我希望你明白
人是会变的。
我变得很彻底。
我戴上兜帽,不再对太阳施以过多的关注,埋头赶路。
今晚之前我必须赶到目的地,否则便会错过与他约定的时间。你大概要问,我为什么非得步行,而不发挥一下人类的懒惰,选择骑马或坐车?
原因其实很简单,因为这趟行程必须保密,完全保密。除了你——我想象中用来打发时间的第三人——以及他和我之外,这件事就再也没有任何人知晓了。
就连他的儿子们也不知道,那些忠诚的战犬们
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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