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6章 皇帝教子,招揽天下精英入大明可不可行? (第3/3页)
长相问题。”
“您大可不必担心,现在的年轻人,对新鲜事物接受程度很高的,就像本宫,并不觉得混血儿长得多丑,反而觉得挺好看的。”
朱见淇纯属胡说了,他的混血儿侧妃,到现在都没怀上呢。
这年代的审美,就是鹅蛋脸,皮肤白皙,温润如玉,最看重的是性格,其次才是长相。
接受不了后世的审美。
王复看着侃侃而谈的太子,脸上露出笑容,他可没少教太子啊。
今天的太子,真的长大了。
“太子之言有道理。”
“但是,欧罗巴和大明几乎切断了联系,如何吸引人才来大明呢?”
“还有,人家的人才,为什么要来大明呢?”
王复问他:“咱们拿什么优势,吸引人家来?横跨大洋几万里,漂洋过海来大明,图什么呢?”
“欧罗巴诸国,并不知道大明强大。”
朱见淇认真道:“只要咱们在欧罗巴眼皮子底下打一仗,他们就知道了,东方有一个极为厉害的天朝,是世界霸主。”
“人都是慕强的,到时候自然会有人才,自愿进入大明的。”
太子十八岁了,近两年见识、手腕突飞猛进,虽然谈不上是什么治世明君,起码也算勉强合格了。
最重要的是,他能延续朱祁钰的理念。
朝臣看着太子,脸上露出满意之色,他们亲手教导出来的太子,已经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了。
大明交到他的手上,未来前途一片光明。
“王卿,您怎么看太子这番话?”朱祁钰看向王复。
“回陛下,太子殿下这番话如暮鼓晨钟,让老臣汗颜。”王复表示满意。
“王卿太惯着他了,您的眼光,能就看到这点吗?”
朱祁钰笑道:“哼,太子的话,不过纸上谈兵、夸夸其谈而已,您不戳破他,是给他保留颜面啊。”
朱见淇一愣,我说的这么好,亲爹还不满意?
“请父皇指教。”朱见淇不服气。
朱祁钰就喜欢他又菜又爱玩,笑着说:“你所说的一切,都建立在大明在欧罗巴打胜仗的前提下。”
“项忠,你来告诉他。”
“大明能在欧罗巴打胜仗吗?”
项忠出班行礼:“回禀陛下,若交给微臣来打,微臣没这个把握。”
“原因很多,但根本原因是,距离太远。”
“大明横跨万里去打仗,而对方是在家门口打仗,差别巨大,而且欧罗巴并非都是弱国,要打就得打强的,微臣认为没有把握。”
朱见淇不服气:“背后不是有楚王支持吗?”
“楚王尚需大明支持,而兵卒打仗,还要结合地形、天气、局势来具体操作。”
项忠不客气道:“微臣觉得没戏。”
项忠是聪明人。
自从上次试探皇帝之后,就开始和太子划分界限,仿佛他是皇帝的孤臣,只有皇帝才能用他。
这是让皇帝安心,他绝对不会和太子联合,发动玄武门之变的。
朱见淇看向韩雍。
韩雍轻咳一声:“微臣也觉得没戏。”
韩雍对太子,也是若即若离,他虽是文官,其实是武将,皇帝把他当帅才培养。
他和项忠、王越,是未来接替于谦的人。
“听见了吧?朝中能打仗的人,都告诉你没戏。”
“所以你说的一切,根本不成立。”
朱祁钰道:“太子,打仗不是想当然,尤其横跨万里打仗,绝不能一拍脑袋就定下的。”
“看看王越平定三缅,多么容易的战争啊,准备十年,打了三年,到现在还没有定论。”
“这是在家门口打仗,三路齐出,王越掌兵,尚且不能速胜。”
“何况万里之遥,在人家家门口打仗呢,这里面变数太多了。”
朝臣点头同意,皇帝最优秀的一点,就是对自己定位十分清晰,他很少做出出格的决策。
“现在大明最重要的是,稳定楚王宗国,让楚王顺利建国。”
“其次就是合作,咱们和欧罗巴没有深仇大恨,引进精英,为国朝效力,以后问题以后说。”
“至于打仗,朕劝你们先息了这个念头。”
“必须得楚王彻底立足,打败奥斯曼之后,再考虑其他战争。”
“之前中枢定为三年便可开战。”
“现在看是莽撞了,非洲最难的是疾病啊,本以为冬天登陆,咱们的人会适应气候。”
“结果到了夏天,该得病的还是得病,尤其是疟疾,根本无解。”
“大明移上去四十万人,死了足足十万啊!”
“都是大明好男儿,都是开疆拓土的功臣,一场病就大面积大面积的死,朕看着奏报都心疼。”
“若能有四十万大军,楚王的宗国早就立起来了。”
朱祁钰表示无奈:“郭登也得了场重病,差点就没熬过来,幸好有欧罗巴商人进献一种树皮,救了郭登的命。”
“要不是得到了这种树皮,现在大明还无法在非洲生存呢。”
“估计人都撤回来了。”
这种树皮,就是奎宁!
从南美金鸡纳树上取的树皮,辗转进入欧罗巴,但欧罗巴也没人重视这东西。
是明人大规模疟疾之后,朱见深发布悬赏令,才有葡萄牙商人进献神药。
郭登是吃上了,很多官兵没吃上,就死在了非洲。
大明官兵都是喝开水吃熟食,甚至不敢进入深山老林里去,备足了蚊虫药物,结果还是大规模得疟疾。
非洲实在是不毛之地。
“第一株金鸡纳树,已经送到了中枢,正在宝州府试种。”
“也许,这就是攻克疟疾的克星。”
朱祁钰道:“朕看呀,最少还需要两年时间,才能开拓出理想的根据地,再和奥斯曼一战。”
“朕当初以为派去百万大军,能平推奥斯曼呢。”
“结果,一场疟疾,送走了十万大军啊!”
朝臣也唏嘘。
大明当初制定政策的时候,就是高屋建瓴,不了解非洲情况,就随便制定。
结果打脸了。
移民计划也被迫终止,只能等待那边开发出来后,再一点点移人过去,人不能太多,因为那地方不宜居住。
非洲是旱的旱死,涝的涝死,非常不适合种植庄稼。
好在派去的是朱见深,换一个人,可能都打道回府了,想换一块封地了。
“陛下,非洲毕竟离大明太远了,一来一回危险不说,需要一两年时间。”
姚夔道:“中枢当时制定的政策,是根据三宝太监下西洋时的资料,以及梁珤带回来的资料判断的。”
“和事实有些偏差在所难免。”
“楚王和郭侯能排除万难,已经非常不容易了。”
“这几年,大明的防蚊药突飞猛进,尤其融合了泰医、柬医、安医精华之后,对治疗热病,有着显著提高。”
“只要中枢支持楚王,楚王就能在这块地方生存下去。”
因为占了很多热带地区,对于防蚊防虫,医者有了清晰认识,医者又集百家之长,研制出很多药方,非常有效。
朝臣也是这样认为的。
“既然知道了打仗暂时不能,只能以金钱收买了。”
朱祁钰笑道:“这几年,很多高端产品,打入欧罗巴市场,很多欧夷认为大明有钱。”
“朕还读过一本西夷写的游记,说东方遍地是黄金。”
“那么就鼓励他们来淘金嘛。”
“来了就别走了。”
“和奥斯曼毕竟还没开战呢,奥斯曼这些年也没少卖人给咱们,他们是有钱赚就行。”
“陈嘉猷还在履欧,出使诸国。”
“这样吧,朕写几封亲笔信,交给各国王室,邀请他们派使者来访问大明,商谈合作之事。”
来一把,景泰版万国来朝。
可朝臣却觉得,皇帝像是在打坏主意。
“陛下,您这是要搞万国来朝?”姚夔小心翼翼问。
“来什么朝?你能打过人家还是怎么着?这不是城下之盟就不错了!”
一想到得花钱,朱祁钰心情就不好:“朕这是花钱,吸引精英为大明效力。”
姚夔翻个白眼,那您也别冲我,是您非要花钱的。
“陈嘉猷使团出使三年多了,怎么还没有个音信?”耿九畴提问。
“可能遇到难处了吧。”
陈嘉猷使团高达两千人,乘坐葡萄牙的船支去的欧罗巴,带足礼物,访问欧罗巴所有国家。
此时,陈嘉猷正在出使意大利,在米兰和一个叫达芬奇的画师,谈天说地,想邀请达芬奇来大明。
但达芬奇刚到米兰,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并不愿意离开米兰公国。
陈嘉猷在他身上,看到了一个忧国忧民的形象,而且博学多才,是罕见的全才,数学、医学、地理、物理、生物、工程、水利、军事等等,都有涉及,这样一个全才,却蜗居于画室之中,惊天才能得不到施展,陈嘉猷为他惋惜。
但他还在极力劝说,邀请达芬奇去大明看一看,承诺他明皇一定会重用他,让他担任高官。
达芬奇还是拒绝。
他从陈嘉猷口中了解的大明,是一个野心勃勃,蛮横无理的君主形象,他不愿意为这样的君主效力。
当然了,他接触过很多商人,从他们口中了解到一个无比富庶的大明。
如今米兰街头,遍地都是大明商品。
他们用的玻璃,戴的手表,昂贵的茶叶,价格让人望而止步的瓷器,还有很多枪械,甚至他爱喝的罐装啤酒,据说也是来自大明。
他低头看了眼自己一身景泰装,竟也出自大明,这是他米兰公爵赏赐给他的最昂贵的礼物,据说是大明皇帝穿戴的东西。
他非常喜欢,每天这样穿着,让自己像一个绅士。
这个神秘而又强大的大明。
在米兰有很多关于他们的传说,说他们是神创造的民族,所以才创造出这么多实用的东西,以及好吃的牛排,好用的筷子和叉子。
酒馆里经常有人抱怨,自己的国家公爵多么骄奢淫逸,再看看远在东方的大明,神秘而又伟大。
达芬奇吃了一口美味的牛排,据说这是大明宫廷传出来的吃法,在欧罗巴很流行。
喝一口高档的红酒,这红酒也是大明的。
虽然他不知道自己喝的冒牌酒,但他觉得很美味,大明的很多东西,都吸引着他。
酒馆里都在讨论大明,听说大明是没有黑夜的,晚上全是灯光,听着仿佛是幻觉。
但陈嘉猷告诉他是真的。
大明人均百万人口的城市,多达几十个,都是一座座不夜城,在米兰昂贵的商品,在大明都是白菜价。
欧罗巴遍地都是大明风,很多东西都是仿制大明的。
甚至,有很多身穿长袍的米兰人,显然他们向往那个神秘而又强大的大明。
达芬奇听着酒桌上的抱怨话,他对米兰公爵的骄奢淫逸生活表示很不满,但他只是一个小小的画师,无力改变现状。
很多人想去大明淘金,可大明实在太远了。
回想起陈嘉猷的招揽,达芬奇稍微一丁点动心,转瞬又熄灭了这个念头,他不想放弃现在的生活。
他只一个画师,该研究自己的画技,而不是其他没用的东西。
喝完了啤酒,达芬奇幽幽一叹。
当他付钱的时候,打开大明生产的钱包,这是陈嘉猷送给他的礼物。
酒馆老板看见他钱包里的银币,贪婪地想用明元付账。
遭到了他的拒绝。
这是陈嘉猷送他的明元,一共有五枚,不止他喜欢,整个欧罗巴都喜欢鸣冤。
明元,背后是一条龙,是大明的国旗,正面是景泰,一元字样。
简单大气。
用料真金白银。
这些年和大明贸易,很多国家都在用明元,主要是明元十分精良,不缺斤少两。
大明在铸钱方面谈不上多先进,重点是信誉,不缺斤少两,没有假币,因为假币铸造成本,和真币是一样的。
可惜的是,米兰这样的小国,是很难见到明元的。
他钱包里装着明元,是彰显身份的象征。
而没走出多远,忽然眼前一黑,头顶剧痛,他看见一个穿皮鞋的家伙,在他倒下的时候,抢走了他的钱包。
“该死的!”
达芬奇知道自己露富了,肯定是那个酒馆老板,贪图这几个明元,支使人抢劫他。
他意识最后一刻,闪烁着打晕他的人穿着的皮鞋,是大明生产的皮鞋,该死的大明,真的糟糕透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