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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沉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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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章 沉香 (第2/3页)

、基督教及佛教三派的教义为一创建,最初的教义与道教并无关系,但传入中土后,明教又迅速适应华夏百姓的需求,揉入一些道教教义。

    明教在华夏站稳脚跟后,数百年间里,多次修改教义,佛道色彩越来越浓。

    愚者不知明教真义,常将其与佛道并称。

    “勿急,既是朝廷需要,便予他们吧,我教导人向善,若教义能经朝廷扩散,也会为大明尊所喜。”

    方腊一脸淡然,全没有王寅的半点急躁。

    “教主,近些年,我教又新增了不少教义,若是就这样上交圣经,会不会不妥?”

    王寅担心的是教主修改的一些教经条文会引起朝廷不满,如“是法平等,无有高下”,便被教主改为“是法平等无,有高下”。

    明眼人都知道这么一改,释义全变,从强调“法”的平等,到否定其平等,用心如何?很容易被有心人关注和过度解读。

    “无妨,二十二代教主时,朝廷也曾下诏集天下道藏,我教就已经上交过一次圣经,此事既有先例,朝廷也一心求取真经,我辈当成此美事。”

    方腊说的“先例”,是百年前的真宗朝,官修,也曾两次下敕,命福州献上编修入藏的事。

    明教并不是僵化不知变通的宗教,其教原称摩尼教,大宋立国前后,为进一步华夏化,才以教旨代替教主作为教派名称,改称明教。

    大宋平定天下后,历代教主为了适应新的形势发展,陆续对明教教义做了一些修改和简化,如将原教义的素食、禁欲改为素食、戒酒、裸葬,并提倡团结互助、教友互为一家,又将一天四次的祈祷简化为一天一次。

    如此一来,明教越发“平民化”,始终传播不衰。

    见王寅仍自惴惴,方腊安慰道:“右使勿虑,明教传承数百年,虽有前朝毋乙、董乙二人之乱,但大体还是与历代朝廷相善的。”

    “当今皇帝痴迷道法,当是想取我教教义之长,以补道教之短,且我教向来导人以善,便是有些许教义变化,朝廷也无话可说。”

    方腊此言不假,明教教义是以善、恶二元论为基础,将一切现象归纳为善与恶。

    善为光明,恶为黑暗,而光明必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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